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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647/2005-20480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05-11-05
文  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05-11-05 00:00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确保省、市、县(市、区)各保存的相同时点调查成果资料的规范和质量,确保市级汇总和省级汇总的顺利进行,确保“以图管地”土地资源管理新机制的建立,现就进一步做好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汇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交成果
  (1)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2)元数据库,(3)栅格影像数据库(线划影像套合图),(4)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5)田坎系数测算资料,(6)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报告、自检报告,(7)1:5万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
  二、汇交成果提交形式
  土地更新调查成果分别以数据光盘、纸质图件和输出的纸质报告、纸质表册形式提交。其中以数据光盘提交的成果为:
  (1)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E00和VCT格式数据)、元数据库,(2)栅格影像数据库(线划影像套合图),(3)1:5万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E00格式数据),(4)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Excel表格),(5)田坎系数测算资料(Word 文档),(6)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报告、自检报告(Word文档);以纸质图件提交的成果为: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以纸质报告提交的成果为: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报告、自检报告;以纸质表册提交的成果为: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和田坎系数测算资料。
  三、具体要求
  (一)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
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以E00和VCT数据格式提交,具体要求为:
  1、数据分层:分行政区、境界、权属单位、权属界址线、权属界址点、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地类界线、注记以及专项调查范围、辅助要素等十二个图层。
  2、数据剖分和拓扑关系:行政区域、权属单位、地类图斑层必须保持严格的剖分和拓扑关系,不得出现缝隙和交叠以及“碎图斑”现象,层间要素满足共线要求。
  3、数据属性表结构和内容:其属性表结构中的基本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字段长度等必须符合《浙江省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定(试行)》4.1土地利用要素属性表结构的要求,权属要素属性表结构应符合《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补充规定的要求,行政区和地类图斑层属性表结构中的相关平差面积字段可以省去;属性内容正确,与图形保持语义一致。  
  4、面积计算和汇总:面积计算汇总必须符合《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规范》第十二章面积计算和汇总的要求,并提交120°中央经线的平面面积数据。
  5、勘界成果启用:县级以上行政界线必须启用行政勘界成果,相邻行政界线必须做到位置准确、逻辑一致。
  (二)元数据库
元数据库以doc文件格式提供,须如实描述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的状况,元数据库样式参考《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规范》附录十。
  (三)栅格影像数据库(线划影像套合图)
线划影像套合图以标准分幅Geotiff数据格式提供,其平面精度应符合《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并能与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严格配准。
  上述三数据库的数学基础为: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120°中央经线,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四)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
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要分别以E00数据格式提交矢量数据和tif格式文件。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数学基础为高斯 -克吕格投影、6°分带、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综合缩编应符合《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规范》第十三章第64条1: 50000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有关要求;E00数据的分层、剖分、属性可参照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的相关要求。
  (五)提交的纸质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田坎系数测算资料、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报告和自检报告为一式五份。
                  
 
     
 
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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