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贯彻落实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六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确保《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采矿权市场建设为主要任务,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政府要求,到2010年年底全市矿山控制指标为467个。我市要进一步加大矿山整合力度,扩大生产规模,到2010年年底,全市矿山总数力争控制在337个以下;全市矿山平均生产规模达到年产12万吨/矿以上;全市需治理的废弃矿山累计治理率达到90%以上,治理矿山总数达到252个以上;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31个矿山完成整治任务;全市省级绿色矿山创建总数达到20个;采矿权市场建设更加规范。
(二)主要任务。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划》分区的要求,结合本地矿产资源供需情况,实行矿产资源分类、分区管理。通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提高新建矿山准入门槛、压缩生产矿山总量、扩大矿山生产规模,逐步提高矿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规划期内的主要任务有:
(1)矿业结构调整。
①部分矿种禁、限采及产量控制。
——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和石煤矿。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全市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新办砖瓦用粘土矿。根据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要求,继续禁止开采石煤矿,原仍在开采的建德市安仁石煤矿和淳安县郑家石煤在2008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即予关闭,不再生产。
——限制开采优质石灰岩和钨矿。根据《浙江省石灰岩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设立富阳市胥口-桐庐县珠村灰岩保护(限采)区、淳安县淡竹-建德市莲花灰岩保护(限采)区、淳安县西岭一带灰岩保护(限采)区和淳安县白马一带灰岩保护(限采)区等四个限采区,规划期内禁止开采优质石灰岩用于普通建筑石料。富阳、建德、桐庐、淳安等四县(市)不得擅自在限采区内新设石灰岩采矿权、扩大现有石灰岩矿山年产量及现有矿区范围。临安市湍口钨矿等三家钨金属生产企业继续实行限量开采,年开采总量按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年度指标执行。
——控制水泥用灰岩、普通建筑石料、砖瓦用页岩等矿产开采总量。按照《规划》预测需求量,到2010年,水泥用灰岩控制在2550万吨,其中富阳市1180万吨,桐庐县400万吨,建德市900万吨,严格控制矿石向市外输出,建德市、桐庐县的矿石供应本地,富阳市的矿石除满足本地需要外,适量供应桐庐县、萧山区和余杭区的水泥企业;普通建筑石料控制在4032万吨,其中余杭区约为1700万吨,富阳市约为1000万吨,萧山区约为900万吨,严格控制矿石输出,余杭区的输出总量控制在700万吨;全市砖瓦用页岩控制在310万吨。
②优化矿山布局。
——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各有关县(市)要严格按照《规划》部署,重点落实富阳市大山顶石灰岩基地、富阳市渌渚-桐庐县阆里石灰岩基地、建德市石马头石灰岩基地、建德市更楼街道李家镇石灰岩基地、建德市钦堂纯白大理岩基地、建德市岭后铜多金属基地和桐庐县钟山—横村石材开发基地等七个甲类矿产开发基地建设。同时,各地要根据自身矿产资源特点、空间发展格局和矿产资源加工业布局,结合本地重点工程、城市化进程,推进县级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建设。要以开发基地建设为抓手,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设立矿产资源保护区。《规划》确定萧山区岩山黄铁矿明矾石矿区、萧山区大桥镇紫东村高洪尖伊利石矿区、临安市上溪乡玉岩山“鸡血石”玉石矿区、临安市马啸乡重晶石矿区、淳安县大坑源铅锌矿区和淳安县合富黄铁矿区等为矿产资源保护区,规划期内禁止设立采矿权。
——设立地质遗迹保护区。《规划》确定富阳市常绿镇双溪坞神功运动遗迹、临安市马啸乡黄龙组灰岩超覆沉积在寒武系地层剖面、建德市李家镇新桥村乌龟洞建德人牙洞和桐庐县冷坞村冷坞组剖面等为地质遗迹保护区,规划期内禁止设立采矿权。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①整合目标。
通过整合“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矿山,关闭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小矿山,使全市矿业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到2008年年底,全市矿山数已从2006年年底的558个减少至374个,小于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到2010年矿山数达到467个的控制指标。萧山、余杭两区的矿产量达到了20万吨以上。但从目前的矿山情况分析,全市小型矿山(含小矿)比例仍占全市矿山总数的70%以上,整合潜力很大。各地要继续加大整合力度,力争到2010年全市矿山数在2008年年底的基数上再减少10%以上,控制在337个以内。
②整合方法。
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26号)要求,坚持以优并劣、扶优扶强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重组、改制、改造,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公平竞争,以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为主体,整合其他矿山。
③整合重点矿种和重点矿区。
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市和桐庐县重点整合经营性普通建筑石料,富阳市、建德市和淳安县重点整合经营性普通建筑石料、石灰石。
《规划》确定萧山区富春村四姑湾的普通建筑石料矿区,富阳市春建多金属矿区、灵桥观坞的建筑用凝灰岩、渌渚汪家的岘口石灰石、渔山的建筑用凝灰岩和新桐的建筑用砂岩等5个矿区,临安市青山研口的桥头石灰石矿区,建德市的大岩山大理岩、航头赤源石灰石、李家芦山方解石等3个矿区,桐庐县的钟山花岗岩矿区,淳安县的淡竹方解石和千岛湖镇周边普通建筑石料矿区等为重点整合矿区,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
(3)提高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各地要严格执行《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3号)、《浙江省萤石采选准入条件》、《浙江省石灰岩矿山准入条件》和《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准入条件》的规定。新建矿山占用资源储量必须经过地质勘查和具有资质的评审机构的评审,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矿山规模必须与矿区资源储量相适应,铅锌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3万吨/年(100吨/日),服务年限必须在15年以上,其他露天矿山最小开采规模不小于5万吨/年,其中石灰岩、经营性普通建筑石料矿山最小开采规模不小于20万吨/年(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性石料矿山和乡镇自用石料矿山不受此限);地下开采矿山最小开采规模不小于1万吨/年。以上要求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同时,矿山占用林地需满足林地扩建指标,矿山设计需满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爆破安全的要求。新矿山设置距村庄直视距离不少于500米;到期老矿山需继续开采的,在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和无重大信访的情况下,矿区与村庄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确保完成标准矿山建设任务。各地要按照《关于建设标准矿山活动的通知》(杭土资矿〔2008〕1号)要求,在2008年年底完成全部大中型矿山的标准矿山建设,2009年年底前所有矿山达到标准矿山要求。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省政府确定的全市280个需治理废弃矿山的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沿线矿山整治,不断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实行治理备用金预收制度,足额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依法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落到实处。
(1)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实施《杭州市区关停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及各区、县(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至2010年年底,全市列入省政府考核的需治理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0%以上,治理矿山数达到252个以上,其中拱墅区5个、江干区2个、西湖区23个、滨江区9个、萧山区36个,余杭区55个、富阳市59个、临安市13个、建德市23个、桐庐县20个、淳安县7个。另外,2009年年底前完成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31个废弃矿山的治理任务,其中余杭区2个、富阳市18个、临安市7个、建德市1个、桐庐县2个、淳安县1个。
萧山、余杭区重点做好航坞山、獐山、佛日坞三个开采性综合治理区的整治,积极推行矿山整治与做地相结合的成功做法。
富阳市、桐庐县政府重点做好杭千沿线矿山整治以及富阳市杨家-桐庐县朝阳石煤矿的矿区治理,消灭石煤自燃、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临安市重点做好杭徽沿线矿山整治工作,消除沿线视觉污染。
(2)及时做好关停矿山的生态修复。2003年以来新关停的矿山要坚决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要督促采矿权人按规定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采矿权人未按要求履行治理义务的,各地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启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开展治理工作。新关停的矿山三年内必须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3)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总要求,分阶段逐步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到2010年年底,完成省级绿色矿山创建20个,其中萧山区2个、余杭区2个、富阳市7个、建德市5个、桐庐县2个、临安市1个、淳安县1个。全市要在总结建德海螺、桐庐三狮两个首批“绿色矿山”试点成功经验,2008年重点实施淳安县锡铁矿、建德市铜矿、富阳市尖峰三个新一轮试点项目的基础上,2009年创建8个,2010年再创建7个省级绿色矿山。同时,各地要积极开展县级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办法,落实奖励措施。
3.采矿权市场建设。
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登记、设置、审批、出让、转让等程序,加强对矿业权市场的监管,确保我市采矿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划期内的主要任务有:
(1)规范采矿权市场建设。全市所有拟建矿山必须依法依规逐级上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采矿权出让。出让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制定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方案、完成资产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采矿权出让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不设限制条件,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实行有偿出让(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除外)。
(2)规范矿业权审批行为。各地要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审批探矿权、采矿权,严禁越权审批或变相越权审批。实施矿山整合或储量动态监测后,实际开采规模与发证权限不一致的,要按发证权限完成采矿登记资料的移交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按《规划》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编制《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将《规划》实施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对各级政府的国土资源目标考核内容。
(二)有效保障,切实落实《规划》实施资金。各地要积极筹措《规划》实施资金特别是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创建资金。通过财政补助、资源补偿费返还、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多种措施,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法,开展矿产资源开发长效管理。各地要依法打击无证勘查、盗采盗挖和非法选矿等违法行为,对一矿多点开采、越界越层开采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要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等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采矿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明确责任,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区域规划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需要,及时调整矿山布局,对影响重点工程施工和造成严重视觉污染的矿山依法予以关停。发改、经济、旅游、安全监管、公安、财政、交通、林水、环保、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规划实施的配合工作,确保《规划》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附件:1. 2010年省政府下达矿山数控制指标分解表
2. 2008年杭州市实际矿山情况表
3. 2010年杭州市矿山整合目标分解表
4. 2006-2010年省政府确定需治理废弃矿山任务分解表
5. 2008年底前已治理废弃矿山情况表
6. 2007-2009年杭新景(杭千)、杭徽沿线矿山整治任务分解表
7. 2008年已整治杭新景(杭千)、杭徽沿线矿山情况表
8. 2006-2010年创建省级绿色矿山指标分解表
9. 2008年已创建省级绿色矿山情况表
附件1
2010年省政府下达矿山数控制指标分解表
地区 | 萧 山 区 | 余 杭 区 | 富 阳 市 | 临 安 市 | 建 德 市 | 桐 庐 县 | 淳 安 县 | 总计 |
矿山数 | 44 | 49 | 118 | 73 | 85 | 44 | 54 | 467 |
附件2
2008年杭州市实际矿山情况表
地区 | 萧 山 区 | 余 杭 区 | 富 阳 市 | 临 安 市 | 建 德 市 | 桐 庐 县 | 淳 安 县 | 总计 |
矿山数 | 37 | 41 | 87 | 58 | 83 | 37 | 31 | 374 |
附件3
2010年杭州市矿山整合目标分解表
地区 | 萧 山 区 | 余 杭 区 | 富 阳 市 | 临 安 市 | 建 德 市 | 桐 庐 县 | 淳 安 县 | 总计 |
矿山数 | 34 | 37 | 76 | 53 | 75 | 34 | 28 | 337 |
附件4
2006-2010年省政府确定需治理废弃矿山
任务分解表
地区 | 拱墅区 | 江干区 | 西湖区 | 滨江区 | 萧山区 | 余杭区 | 富阳市 | 临安市 | 建德市 | 桐庐县 | 淳安县 | 总计 |
矿山数 | 5 | 2 | 23 | 9 | 36 | 55 | 59 | 13 | 23 | 20 | 7 | 252 |
附件5
2008年底已治理废弃矿山情况表
地区 | 拱墅区 | 江干区 | 西湖区 | 滨江区 | 萧山区 | 余杭区 | 富阳市 | 临安市 | 建德市 | 桐庐县 | 淳安县 | 总计 |
矿山数 | 5 | 2 | 23 | 9 | 34 | 61 | 52 | 12 | 20 | 19 | 6 | 243 |
附件6
2007-2009年杭新景(杭千)、杭徽沿线矿山
整治任务分解表
地区 | 余 杭 区 | 富 阳 市 | 临 安 市 | 建 德 市 | 桐 庐 县 | 淳 安 县 | 总计 |
矿山数 | 2 | 18 | 7 | 1 | 2 | 1 | 31 |
附件7
2008年已整治杭新景(杭千)、杭徽沿线
矿山情况表
地区 | 余 杭 区 | 富 阳 市 | 临 安 市 | 建 德 市 | 桐 庐 县 | 淳 安 县 | 总计 |
矿山数 | 2 | 17 | 5 | 1 | 2 | 1 | 28 |
附件8
2006-2010年创建省级绿色矿山指标分解表
地区 | 萧 山 区 | 余 杭 区 | 富 阳 市 | 临 安 市 | 建 德 市 | 桐 庐 县 | 淳 安 县 | 总计 |
矿山数 | 2 | 2 | 7 | 1 | 5 | 2 | 1 | 20 |
附件9
2008年已创建省级绿色矿山情况表
地区 | 萧 山 区 | 余 杭 区 | 富 阳 市 | 临 安 市 | 建 德 市 | 桐 庐 县 | 淳 安 县 | 总计 |
矿山数 | 0 | 0 | 1 | 0 | 2 | 1 | 1 | 5 |
主题词:城乡建设 资源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杭州警备区,市各群众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各民主党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