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考评办《关于下达201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和制定2011年整改目标的通知》(杭考评办[2011]9号),针对近年来社会评价意见多次反映浙大湖滨校区地块(杭政储出[2005]56号地块)和东南面粉厂地块(杭政储出[2007]70号地块)未开工的问题,按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现制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二、工作目标
加强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2011年规划方案获批,力争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督促依规建设。
三、分阶段目标及工作内容
2011年工作目标:协助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开工建设前期工作;根据批准规划方案,重新约定浙大湖滨校区地块开工时间。
工作内容:1、协助规划等相关部门做好两个地块规划条件调整等工作,争取两个地块规划方案早日获批;2、对浙大湖滨校区地块进行调查认定,重新约定开工时间。
2012年工作目标:主动跟踪服务,力争按时开工建设。
工作内容:1、规划调整方案批准后,加快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相关权证;2、加强跟踪督查,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开工建设。
2013年工作目标: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依规建设。
工作内容:1、做好批后监管及动态巡查,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进行开发建设。2、落实政策规定,加大市区土地巡查、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开竣工率。
四、工作要求
三年行动计划是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的重要部分,各分局、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工作。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立足现状,面向长远,落实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内容,通过扎实整改,持续改进,确保完成总体目标。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