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9647/2011-24623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1-06-21
文  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9-2015年)

信息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1-06-21 00:00 浏览次数:177

 
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9-2015年)
 

前  言

2006年,我省再次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2006-2010)》),并于2008年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2009年4月,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9〕469号文对我省上报的《规划(2006-2010)》作出批复,充分肯定了我省规划工作的领先示范作用,原则同意该规划作为我省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在《规划(2006-2010)》基础上,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和浙江实际,对规划期进行衔接,形成新的规划。
按照上述要求,以及根据国际金融危机后国内外矿产资源领域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依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以及国土资源部《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在《规划(2006-2010)》基础上,修编形成《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规划期到2015年,并展望2020年。
《规划》是规划期内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制定我省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和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的依据。主要任务是对全省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进行统筹规划,以促进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一、规划背景

一)第一轮规划实施至今的成效

2000年,我省编制并实施了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2000-2005)。经过九年的努力,我省矿产资源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矿业经济快速发展。过去九年,我省矿业经济总量持续扩大,效益明显改善。到2008年底,全省开发利用矿种67种,年产矿石4.44亿吨,实现矿业总产值89.7亿元,利税总额14.70亿元。与2000年相比,矿业总产值增长了216 %;实现了年均矿石开采量增长低于矿业产值增长,年均矿业产值增长低于矿业利税增长“两个低于”的规划目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下半年我省矿业经济逢高回落,全省矿石采掘量、矿产企业利润自2000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结构调整成效显著。通过提高进入门槛,减少新设矿山数量等行政手段和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我省矿业结构趋向大型化。2008年,全省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00年的3.5%提高到45.5 %,矿山平均生产规模比2000年提高了4 倍多,形成了一批年矿石产量100万吨以上的大型矿山。在普通建筑用石、砂、土矿产仍占主导地位、非金属矿产继续保持优势的同时,金属矿产经济效益快速增长,部分优势矿产加工链得到延伸。
——矿山布局日趋合理。过去九年,按照“禁采区关停,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聚”的总要求,我省矿山布局得到重大调整。到2008年底,全省开采矿山总数降到2738个,比1999年减少了68%,禁采区内的矿山已全部关闭,全省主要城市周边,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露采矿山得到了关停及治理,开采区集聚了75%以上的矿山。
——矿产勘查逐年攀升。过去九年,我省地勘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全省共投入矿产地质勘查费约6.771亿元,其中社会投资从2001年仅占全省矿产地质勘查费总额的9.3%上升至2008年的65.3%;完成了1:5万区域地质调查3600km2、1:25万综合地质调查64000km2;开展了萤石、铅锌、金、银、铜、钼、叶蜡石、膨润土、石灰岩、饰面石材等矿产的调查评价与勘查,普查以上矿产勘查项目420项,完成钻探工作量212378m,完成矿产地评价74处;提交了铜、金银、钼、铅锌、萤石、水泥灰岩、膨润土、高岭土、叶蜡石、饰面石材、重钙用大理岩等一批资源储量。
——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过去九年,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创新思路,我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运行机制和资金筹集机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全面实施,累计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85847万元;创建21个省级“绿色矿山”;以“百矿示范、千矿整治”为载体,累计完成废
专栏1  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规  划  内  容
基准年
2005年底实际
规划目标
矿业经济
矿业产值(亿元)
28.38
75.4
32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
累计投入(万元)
­——
15400
15000
新发现矿产地
——
萤石、膨润土、钠长石岩、重钙用大理岩等16个大中小型矿床
大中型矿产地10处
新增资源储量
铜(铜金属万吨)
——
6.09
50
铅锌(铅锌金属万吨)
——
28.4
金(金千克)
——
1254
5000
银(银吨)
——
116
200
叶蜡石(矿石千吨)
——
8610
5000
萤石(矿石千吨)
——
8973
8000
膨润土(矿石千吨)
——
29060
5000
饰面石材(万立方米)
——
2520
1000
开采总量调控
铁(矿石万吨)
146
129.6
150
铜(矿石万吨)
32
41.19
30
铅锌(矿石万吨)
30.5
23.99
45
萤石(矿石万吨)
117
79.11
100
石灰石(矿石万吨)
2583
5211.14
5000
叶蜡石(矿石万吨)
52
60.27
45
膨润土(矿石万吨)
16.7
14.22
25
明矾石(矿石万吨)
17.5
9.59
20
黄铁矿(矿石万吨)
23
6.35
15
高岭土(矿石万吨)
45.4
54.03
50
方解石(矿石万吨)
25
102.1
50
沸石(矿石万吨)
24.6
20.79
40
饰面花岗石(万立方米)
7.6
15.65
10
矿山规模
结构调整
矿山总数
8672
4160
5965
大型矿山数
48
1073
优化矿山
规模结构
中型矿山数
227
577
小型矿山数
8397
2500
布局调整
禁采区内矿山数
1653
17
0
限采区内矿山数
4044
2124
5965
鼓励开采区内矿山数
2975
2019
允许开采区内矿山数
统计在限采区内
资源利用水平
采选冶回收率
70
76.37
75
矿山生态环境
恢复治理
损毁面积(公顷)
11000
1700
4400
已治理矿山数占规划需治理矿山数的比率
0
37.1%
40%
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
0
72个
12个







弃矿山治理1220个,治理面积2230万平方米,取得了生态复绿、景观再造、新增土地等综合效果,并在实践中探索积累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废水废渣综合治理与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经验。
——矿业权市场建设扎实推进。过去九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所有矿种采矿权的市场化配置,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激发了采矿权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内在动力,提升了矿业的整体素质。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有偿出让采矿权11639宗,出让收入50.78亿元。探矿权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07年和2008年共有偿出让探矿权17宗,出让金额3149万元;转让探矿权21宗,转让金额10077万元。2008年底,全省共有探矿权390个,勘查面积3680 km2。矿业权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良好。在省内地勘活动日趋活跃的同时,走出去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势头持续升温,成为“浙商”对外投资的亮点之一。
当前,面对金融危机后新的发展环境,需要更加清醒地认识我省矿产资源工作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矿产资源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资源保障程度极低;地勘体制改革进程缓慢,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滞后,基础性地质研究较薄弱;矿产开发的市场准入门槛偏低,资源利用水平总体不高,保护力度不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任务仍较繁重,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程度偏低。

二)发展形势

1、国内外矿产资源形势
我国正面临着日益复杂和更加严峻的国际矿产资源形势。全球金融危机后,虽然矿产品价格从2008年初的历史高点已经大幅回落,但随着全球经济竞争更加集中在实体经济,矿产资源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是世界各国争夺的主要对象,尤其是部分大宗矿产已经成为部分西方国家牵制我国发展的主要手段。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持续推进,对矿产资源需求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速,获取国际矿产资源将面临着市场和政治等方面诸多不稳定因素。
国家继续把实现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将力争通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国内地质矿产工作和实施全球资源战略等多种途径来解决现代化建设的资源问题。国家确定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方针,依靠结构调整和发展循环经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时代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尽量降低资源的消耗水平和对外依赖程度。国家将统筹规划,超前部署,全面加强地质矿产工作,集中力量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充分挖掘国内资源潜力,提高资源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国家还将深化实施“走出去”开发矿产资源战略,组建跨国矿业集团,加快推进开发境外资源步伐,努力建立境外资源基地;积极参与国际资源分配,通过贸易、开发等多种方式利用国外资源;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制度。
作为矿产资源消费大省,特别是大宗矿产对外依赖程度高的我省,在努力实现转型发展的进程中,必须时刻把握国内外矿产资源形势,全面加强地质矿产工作,配合国家实施全球资源战略。
2、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工作的新要求。今后一个时期,矿产资源工作必须适应我省实现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1)加快建设矿产资源供应保障体系,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虽然,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持续高速增长多年的浙江经济开始放缓,但我省的工业化、城市化路子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按照“保增长、促转型”的思路,将大力提升传统集群产业、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部分临港重化工业;大力推进交通、围垦、水利等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步伐;继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由此,我省对能源矿产、钢材、有色金属和建筑材料等仍将保持较强需求。应对这一局面,我省必须加快建立依托“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资源安全供应保障体系。
2)合理矿业布局,适应产业带、城市化、新农村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继续全面推进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及金衢丽三大产业带建设;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快构筑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应对上述趋势,必须进一步统筹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的开发布局,使矿产开发与产业带、主体功能区、城乡建设的要求结合起来,达到资源有效供应、生态友好融合。
3)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发展低碳经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此,必须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开发与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各种替代资源,搞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三废”治理。
4)大力实施“科技兴地”战略,适应“创新型省份”建设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继续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此,要加快地矿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地质勘查、矿山开采、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三废”处理、优势非金属矿产深加工、矿山整治、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应用新技术,全面提高科技创新对矿产资源各项工作的支撑作用。
5)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适应改革开放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及省将在更高起点、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改革,扩大开放,提高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有效地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为此,需要大力推进地质勘查体制、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业权有偿取得等改革,提高地质矿产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矿产工作体系。
6)构建和谐矿业,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我省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区域协调、生产生活安全。为此,需要高度重视矿业权有偿取得、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协调,提高矿业经济对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保持社会安定。

三)今后一个时期浙江主要矿产资源供需趋势分析

总的看,2009年到2015年,我国及我省经济总体上处于金融危机后的恢复时期,我省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也将随着经济复苏而增加,但增速将比前一个时期降低,并且期间不确定性因素仍较多,波动性较大。具体分矿种的需求状况预测如下:
——能源矿产需求总量继续上升,需求结构有所调整。预计到2015年,全省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天然气的需求量将分别超过16500万吨、2400万吨和85亿立方米,比2005年分别增长6800万吨、900万吨和75亿立方米。
——金属矿产需求在回落后步入中速增长格局。预计到2015年,我省生铁的生产性需求量达850万吨,铜的消费性需求达80万吨以上,金、铝、铅锌等金属的生产性和消费性需求将保持一定的增长,成品钢材消费需求量将达到4000万吨。
——萤石、叶蜡石等优势矿产需求随产品开发将有较快增长。随着应用领域日趋广泛,预计到2015年,全省萤石需求量为140万吨,其中化工用萤石130万吨;膨润土约25万吨、叶蜡石80万吨。
——水泥、沙石、砖瓦等建材非金属矿产品需求将与现有基本持平。随基础设施投资逐渐步出高潮,未来一段时期内建材产品需求将趋于稳定。预计到2015年,水泥需求量为1亿吨,石灰石消耗量估计在1.2亿吨左右;石料3亿吨左右;各类砖300亿块;黄沙1.3亿方左右。
——硫、磷、钾等化工矿产品需求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 预计到2015年,全省硫酸需求量为100万吨,磷、钾等化肥需求和现在基本持平。
结合我省的资源条件和开采能力,预计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矿产品的供求状况是:除叶蜡石、硅藻土、水泥灰岩、熔剂灰岩、玻璃原料、明矾石、沸石、珍珠岩、电石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等10余种矿产自给有余,硅灰石、萤石和膨润土等矿产基本自给外,需求量大的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铝、铅、锌、金、银、钾盐、硫、磷等矿产的大部分或全部需依赖省外和国外供给。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切实提高地质矿产工作对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主线,依靠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任务。

二)基本原则

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总原则下,在实际工作中还必须:
坚持全面增强地质矿产工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的原则。根据新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矿产工作的新要求,以需求为导向,拓展服务领域,扎实做好基础地质、资源供应、环境保护、国土开发、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全面适应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高效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法规,构建各级政府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地质矿产工作体系,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建立规范有序的矿业秩序。
坚持科技创新的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矿山开采、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三废”处理、优势非金属矿产深加工、矿山修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应用新技术,全面推进地质矿产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坚持转变发展方式的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导向,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个环节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开采和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合理矿山布局,促进规模开采,集约经营,推进矿产开发利用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废弃矿山整治,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坚持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原则。在积极挖掘省内资源潜力基础上,依托我省丰厚的资本实力、巨大的市场需求,通过政企联动,大力引导和推进省内企业跨省、跨国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提高全省矿产资源供应保障程度。
坚持效益统筹的原则。以人为本,统筹矿业活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建设和谐矿业;统筹矿产开发与土地、河流、地下水、森林、旅游景观等资源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建设生态矿业;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远、近利益,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统筹省内资源开发与外部资源输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三)规划目标

12015年的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地质勘查体制、矿业权市场运行机制、地矿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地质矿产工作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矿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托“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资源安全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地质矿产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得到加强。具体如下:
——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全面推进。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地勘体制,全社会地勘投入8亿元左右,地质科学研究、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工作全面展开;以有色金属、贵金属和优势非金属为重点找矿对象的思路全面确立,铀、钼、萤石、金、银、铜、钨、锡、铅锌等矿产勘查有新突破,提交6处中型以上金属矿床;6处大型以上非金属矿床,2处以上地热井;基础地质对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城乡建设、农业发展、海洋开发等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矿业经济稳定增长,资源集约型矿业基本形成。全省全社会矿业总产值预期达到130亿元,较2008年年均增长5%;矿业利税预期达到22.1亿元,较2008年年均增长6%。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机制得到完善,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提高到60%左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单位矿业产值能耗率比2008年降低10%。
——矿业结构优化升级,矿山布局更趋合理。全省矿山数量(不含工程性开采的石料矿山)调减到2500个以下,比2008年底减少200个以上,矿山平均开采规模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开采技术、装备水平得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链。省市县三级相结合的矿产资源规划区得到科学划定和有效管理。配合产业带、都市圈、城市群和新农村建设,基本形成一批大型建筑石料供应基地和石灰岩、金属、萤石等矿产开发基地。
——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不欠新帐,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工程,全省绿色矿山数量在200个以上。逐步还清旧账,废弃矿山得到科学、经济、合理治理,列入第一轮规划治理矿山的治理率达到100%;矿山污染得到治理,矿山地质灾害得到防治。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比较完善,外部资源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采矿权市场得到完善,探矿权市场稳步推进,形成合理的矿业利益分配机制,政府科学调控和市场高效运作有机结合,基本建成和谐矿业。矿产资源储备机构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与完善,在省外国外建立起一批资源供应基地。
专栏2  2009-2015年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
     
基准年
2015
指标属性
矿业经济
矿业产值(亿元)
89.7
130
预期性
矿业利税(亿元)
14.70
22.1
资源勘查
矿产勘查投入(亿元)
­——
8
新发现矿产地
­——
6处中型以上金属矿床;6处大型以上非金属矿床,2处以上地热井
新增资源储量
铁(矿石万吨)     
——
1000
铜(金属万吨)
——
15
铅锌(金属万吨)
——
100
锑(金属万吨)     
——
1
钼(金属万吨)
——
10
钨(WO3万吨)    
——
1
金(金属吨)
——
5
银(金属吨)
——
500
叶蜡石(含地开石、伊利石)(矿石万吨)
——
800
萤石(CaF2万吨)
——
750
开采总量
铁(矿石万吨)
112.3
≤120
铜(矿石万吨)
38.39
≤40
铅锌(矿石万吨)
19.37
≤25
饰面花岗岩(万吨)
27.05
≤20
建筑石料(亿吨)
3.31
≤3
水泥灰岩(矿石万吨)
5132
≤12000
叶蜡石(矿石万吨)
76.95
≤80
膨润土(矿石万吨)
16.19
≤20
明矾石(矿石万吨)
21.92
≤20
黄铁矿(矿石万吨)
4.37
≤5
高岭土(矿石万吨)
40.34
≤60
方解石(矿石万吨)
92.01
≤120
钼(矿石万吨)
18.85
≤35
约束性
钨(矿石万吨)
1.27
≤350(金属吨)
萤石(矿石万吨)
147
≤190
矿权设置
矿山总数(个)(不含工程性开采的石料矿山)
2738
≤2500
探矿权(个)
——
550
新建矿山
最小规模
建筑石料(万吨/年)
30
萤石(万吨/年)
1(硐采)
5(露采)
水泥灰岩(万吨/年)
30
叶蜡石(万吨/年)
5
资源利用水平
开采回采率(%)
露采
90
≥95
硐采
70
≥80
采选综合回收率(%)
60
≥70
综合利用率(%)
60
80
矿山生态环境
第一轮规划治理率(%)
75
100
矿地整理(平方米)
≥33000
绿色矿山数量(个)
21
≥20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结构
大中型矿山比例(%)
45.5
55
预期性
 
22020年展望目标
地质矿产勘查。基础地质调查和地质科学研究达到较高水平,对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城乡建设、农业发展、海洋开发等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以“攻深找盲”为重点的矿产勘查工作取得突破,查明一批有色金属、贵金属和优势非金属矿产地。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矿山数量进一步减少,矿业布局合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建立起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依托“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资源安全供应保障体系得到完善。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废弃矿山得到全部治理,20%以上的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矿业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在更高层次上得到协调。
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地质勘查体制、矿业权市场运行机制、地矿科技创新体系在更高层次上适应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需要。
 

三、地质矿产勘查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加快地勘体制改革,运用新理论、新技术,采用综合找矿手段,以立足优势、攻深找盲、重点突破为导向,加强与成矿作用有关的基础地质和成矿规律研究工作,加强金属矿产及重要非金属矿产的调查评价与勘查,争取提交一批可供进一步勘查、开发的矿产地。

一)基础地质工作

1、区域地质调查。按照国土资源大调查统一安排,开展1∶25万区域地质调查,调查面积48000 km2,实现1∶2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全省。部署浙西、沿海和浙中等成矿远景区带的唐村-临岐、百丈-仕阳等8个测区23个图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约10000 km2;在嘉兴-平湖、宁波鄞江-慈城等部署4个测区18个图幅区域地质综合调查,面积约8100 km2,为城市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基础地质资料。修编《浙江省区域地质志》,编制新一代1∶50万浙江省地质图、矿产图、环境地质图等系列地质图件,为地质科学研究及社会公众提供最新基础地质资料和系列图件。
2、区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完成全省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实现陆域全覆盖。结合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开展关塘-蛤湖地区1∶5万重力测量1300 km2、杨林-郭村等8个地区17个1∶5万图幅的高精度磁测及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测量,面积8100 km2。配合“攻深找盲”,在武夷成矿带的浙西南地区、江绍拼合带及两侧的铜铅锌多金属成矿远景区,部署面积约20000 km2的1∶5万航空物探综合测量工作。配合重要经济区城市地质调查和区域水工环地质调查,开展综合地球物理勘查工作。推进嘉兴、杭州—余杭、遂昌县湖山盆地等地热资源勘查。
3、农业地质、城市地质调查评价与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同步开展1︰25万农业地质环境调查,摸清本省农业地质环境的“家底”;继续开展以县市为单位的1∶5万农业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完成杭州城市地质调查,部署开展宁波、嘉兴、台州等城市的三维地质调查,查明城市地质环境条件;建立城市三维地质结构模型和城市地质环境信息平台,提供城市规划、建设及国土资源管理所需的系列地质图件,为城市发展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基础地质信息。

二)矿产资源勘查

以铜、铅、锌、钨、锡、钼、金、银、铀等重要金属和萤石、叶蜡石等优势非金属矿种为重点,综合运用新的地质成矿理论,部署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远景调查、实现重要成矿区带地质找矿的新突破,新发现一批矿产地,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查明一批省内急需的矿产资源,增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1、加强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重点在杨林-叶村、建德-淳安等成矿远景区,部署18个图幅约8100km2的1:5万矿产资源远景调查。通过区域成矿地质条件研究、物化探勘查及矿产资源调查,提交可供预查的矿产地和找矿靶区。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完成本省煤炭、铁、铜、铅、锌、钨、金、锑、稀土、磷等10个矿种的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资源总量预测,初步查清全省重要矿产资源“潜在家底”及其空间分布,为部署矿产资源勘查提供依据。
2加强铜、铅、锌、钨、锡、钼、金、银等战略性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展武夷山成矿带浙西南地区、浙皖赣成矿带浙西北地区、江—绍拼合带北东段和浙东沿海地区重要成矿远景区的矿产勘查工作,以寻找深部矿、隐伏半隐伏矿为主要目标,采用先进的深部探测技术,主攻层控叠改型和火山热液型铅锌多金属矿、斑岩型铜钼矿、海相火山岩型(含热泉型)铜矿、岩浆热液型钨(锡、钼)矿、浅成低温热液型金银矿等,力争有新的突破。规划期内优先在龙泉—高亭钼铅锌金银多金属、庆元—景宁铅锌钼金银、学川—唐村钨铍铅锌锑萤石、结蒙—杨林铅锌铜钼金银锑、罗店—平水铁铀铜金多金属和堪脚—湖州金银矿等6个重点成矿远景区内部署矿产勘查工作。
3、加强萤石、叶蜡石、脱硫用灰岩等优势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开展江山峡口、常山岩前、遂昌黄沙腰、永康东北部、昌化南部、诸暨芙蓉山、仙居、新昌、云和等地萤石矿产勘查工作;在找矿潜力大的泰顺—温州断拗区的茶园、小溪岭等地开展叶蜡石矿产勘查工作;开展松阳高亭—峰洞岩一带地开石矿调查与评价工作;开展青田林山伊利石矿、平阳雁山叶蜡石矿普查。
4加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继续完成国家部署的绍兴平水铜矿、漓渚铁矿和遂昌金矿等3个大中型国有矿山深部及外围勘查;推进衢州白鹤岩铀矿区接替矿产资源勘查;鼓励建德岭后铜矿、青田石平川钼矿、龙泉乌岙铅锌矿、诸暨璜山金矿、淳安铜山锡铁矿等矿山开展接替资源勘查工作。重视生产矿山的探边摸底工作,加强矿山地质工作。

三)地勘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继续按照公益性、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有机衔接、分体运行的思路推进地质勘查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地质勘查投入新机制。
健全完善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准确把握公益性地质工作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任务,提高公益性地质工作运作效率。加大对基础性地质勘查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重要成矿远景区前期调查及勘查力度,推出一批具有找矿前景的区块,为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提供基础。用好管好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重点用于省内重点矿种和重要成矿区带的资源潜力预测或预查工作,以及到省外、国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建立资源后备基地。
完善商业性矿产勘查机制。在国家法规和政策调控引导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矿种实行分类指导。鼓励勘查市场需求旺盛,省内资源潜力较好,且允许开采的矿种;限制勘查保护性开采、资源储备丰富或开采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矿种;禁止勘查法规政策规定禁止开采或禁止商业性勘查的矿种;其它无特别规定的为允许勘查矿种。
专栏3、鼓励、禁止商业性勘查的矿种


——鼓励商业性勘查矿种:铁、铜、铅、锌、金、银、玻纤用叶蜡石、优质高岭土(地开石)、地热资源。
——禁止商业性勘查矿种:石煤、砖瓦粘土。
 


 
 

专栏4、鼓励、限制、禁止商业性勘查的区域


——鼓励商业性矿产勘查区:鼓励商业性勘查矿种的资源潜力区域、省级重点勘查规划区、中型以上(含)非金属矿山和小型以上(含)金属矿山外围。
——限制商业性矿产勘查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
——禁止商业性矿产勘查区:军事禁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勘查施工活动的区域。
 


 
 
 
 
 
 
 

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实行分区管理。鼓励商业性勘查矿种的资源潜力区域,省级重点勘查规划区,以及规模以上老矿山外围地区,为鼓励商业性勘查区;生态环境敏感地区,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为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勘查施工的区域,为禁止商业性勘查区;其它无特别规定的区域为允许商业性勘查区。
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地质勘查政策,积极引导各类地质勘查企业健康发展,指导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和发展。加强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监管,维护正常的地质勘查秩序。组建省地质勘查行业协会。建立地质勘查行业统计通报制度,及时发布有关地质勘查信息。培育和规范地质勘查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以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导向,依靠科技和体制创新,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通过科学划定开采区,有效调控开发总量,严把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合理设置采矿权,完善集约利用机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手段,进一步整合矿山,调减矿山数量,优化规模结构,合理开发布局,建设开发基地,提高利用水平,加强资源储备,增强保障能力。

一)调减矿山数量,优化规模结构

1、科学调减矿山数量。科学合理地继续调减矿山数量,重点关停各类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小型矿山。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矿山数量总体上控制在2500个以下(不含工程性开采的石料矿山),比2008年减少200个以上。
石料矿山:按照矿山布局与生产力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模化集中开采与区域性有效供应相结合的要求,合理确定全省及各地矿山数量,满足规划期内对建筑石料的需求。
分类明确我省各地的石料矿山布局。对于毗邻平原的石料产区,合理设置一批大型石料矿山,满足内外部市场需求;对于自产自销的省内大部分地区,按照合理的运输半径、矿山规模,确定各地的矿山布局及其数量;对于人口密度低、经济活动较少的山区、海岛,合理适量设置矿山;高速公路、围垦等大型工程的石料供应应预先定点。到“十二五”期末,我省石料矿山数量争取控制在1000个以下。
砖瓦用矿产原料和建筑用砂开采企业:禁止在耕地、残破积层内取土,继续削减平原地区砖瓦粘土矿山,充分利用河道淤泥、页岩、矿渣等资源制砖;加强河道、滨海建筑用砂的开采管理。争取到“十二五”期末,砖瓦用矿产原料和建筑用砂开采企业减少到600个以下。
金属、能源矿山:支持发展各类金属矿山,“十二五”末金属矿山数量发展到75个左右。为保证生态环境质量,“十二五”末关停除综合利用以外的石煤矿山。
非金属矿山:推进资源整合和矿山整合,提高平均开采规模,合理调减水泥用灰岩、制灰用灰岩、方解石、萤石、高岭土、饰面石材等矿山数量,到“十二五”末减少到500个以下。
地热、水汽矿山:积极开发地热资源,合理开发矿泉水,到“十二五”末发展到60个左右。
2、推进矿山企业优化重组。按照集聚资源、提升素质、公平竞争的要求,调整优化矿业组织结构,提高矿业企业规模和竞争力。
继续调整矿业所有制结构。鼓励国有经济从一般性矿种、小型矿山的竞争领域退出。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对不宜向非国有资本开放的矿区,继续保持国有经济的控制地位。通过资产重组、购并联合、技术改造等途径,提高矿业国有经济效率。
着力培育一批优势矿山企业,实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向优势企业集聚。引导矿山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逐步形成一批开采规模大、装备设施好、开发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鼓励和引导矿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通过联合参股投标、资产重组等方式,促进小型矿山向股份合作企业转型,提高规模化生产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努力,到2015年全省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55%左右。积极扶持骨干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推广先进工艺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带动矿产资源深加工。
积极调减小型矿山企业。对于未能达到规定最小开采规模的小型矿山,特别是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市场竞争力弱、环境污染重的小矿山和选矿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深化矿山企业制度与管理方式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形成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创新管理方法,推行精细化管理。

二)完善分区开采制度,建设资源开发基地

1、完善分区开采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完善固体矿产分区开采制度,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科学合理布局。
科学把握开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的内涵。开采区是指区内具有规划期内需要开采矿产的资源储量,能合理设置采矿权,开采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果好的矿产地。禁采区是指区内具有规划期内需要开采矿产的资源储量,但为保护储备矿产地、基本农田、生态环境、旅游景观、建设设施、水土资源、森林植被等而不宜设置采矿权的矿产地。限采区是指区内具有国家和省确定的需要限量限时开采的矿产资源,或者以禁采为导向而目前尚需开采的、能合理设置采矿权的矿产地。
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分区的衔接,下一级分区服从上一级分区,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省级分区重点是对各种分区进行定义表述和规范引导,强调宏观指导,使市、县级分区具有科学性和统一性,同时对在省级层面上需要把握的区域发展导向进行分区,不过多地进行细节分区。
市级分区是上承省级分区,下联县级分区的联结性分区。要求根据市情将省级分区进行细化,并统筹辖区内各县级分区,特别是加强县级边界区域三区划分的协调和监管。
县级分区是基层分区,强调可操作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将省、市级分区进行细化;按照尽量缩小开采区、减少开采区数量、扩大禁采区的要求进行三区划分。其中开采区、限采区按照1/1万成图,成为法定图则。除设置甲类矿产的限采区外,总体上提倡二类分区,即只划开采区和禁采区,不划限采区,以便于管理。
省级矿产资源开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作如下划定。
省级开采区:拥有中型及以上资源储量规模的甲类矿产地,能合理设置采矿权,开采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果好的地区(具体名单参见附表12);
省级限采区:拥有中型及以上资源储量规模的甲类矿产地,但矿种列入国家及省政府公布的限制开采矿产目录,能合理设置采矿权的地区(具体名单参见附表13)。规划期内,我省主要限制开采矿种有石煤、稀土、重晶石、萤石、钨、锡、锑、明矾石、鸡血石等。
省级禁采区:列入国家及省政府公布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及其它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区域;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矿业活动的重要交通沿线、军事设施区域、储备矿产地、水源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大中城市规划区等地(具体名单参见附表14)。
加强规划分区管理。禁止在禁采区进行任何固体矿产的开发活动,固体矿产采矿权只能设置在开采区、限采区。三区以外的其它地区一般不设置固体矿产采矿权。市、县级三区划分的调整要按照规定程序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才能实施。
2、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基地。矿产资源开发基地是指资源储量比较丰富,开发利用水平较高,在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矿产地。根据省内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集中高效,强化特色的方针,集中建设若干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地,满足全省产业带、都市圈、新农村发展的需要,同时带动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
1)五大石料开发基地。按照资源依托、需求导向、环境保护、成本节约、新增用地和规模集约等原则,重点建设以下石料供应基地。
湖州基地。以满足内部和上海、嘉湖平原石料需求为导向,在德清中部、湖州市区南部、长兴东部等地布局规模化石料矿山,把湖州建设成为我省重要的石料输出基地。
杭州外围基地。以满足杭州大都市地区城乡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石料需求为导向,在杭州外围布局余杭獐山—洛山、余杭中南部、富阳东部和萧山中南部等规模化石料矿山。
宁绍平原南缘基地。以满足宁波都市圈、宁绍平原的城乡发展和跨海大桥、海涂围垦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石料需求为导向,布局绍兴县中部、上虞中部、慈南姚北、北仑东南部、鄞州西部等规模化石料矿山。
温台沿海平原内侧基地。以满足温州都市圈、温黄平原城镇群以及滨海围垦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石料需求为导向,布局三门、临海东部、黄岩中北部、路桥西部、温岭中部、玉环、乐清中部、永嘉中部、瑞安北部、平阳中部等规模化石料矿山。
金衢盆地边缘基地。以金衢盆地内城乡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石料需求为导向,布局金华北部、义乌南部、东阳西部、龙游南部、衢江南部等规模化石料矿山。
2)六大石灰石开发利用基地。依托资源条件和加工基础,建设六大石灰石开采加工基地,满足本省及周边地区水泥、钙粉、石灰等需求。
长兴基地。以长兴为中心,包括湖州市区、安吉等地,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和轻钙粉产品。
建德基地。以建德石马头、洞山为核心,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和轻钙粉产品。
金华基地。以金华市区、兰溪为中心,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
富阳基地。以富阳为中心,包括桐庐等地,以富阳大山顶、渌渚为核心,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脱硫用石灰石和轻钙粉产品。
衢州基地。包括常山、衢江、江山、龙游,以常山辉埠、衢江上方、江山须江为核心,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轻钙系列产品和石灰。
诸暨基地。以诸暨北部为核心,从富阳调入高钙石灰石搭配当地低钙石灰石发展重点新型干法水泥。
3)四大萤石开发基地。依托资源条件,建设四大萤石基地。
武义—永康—东阳基地。促进小型矿山整合,年开采规模控制在40万吨以下,继续成为省内重要氟化工专用萤石生产基地。
常山新昌基地。加快矿山建设,尽早形成生产能力,年开采规模控制在20万吨以下,发展成为省内新的氟化工专用萤石生产基地。
龙泉八都基地。年开采规模控制在13万吨以下,继续成为省内重要氟化工专用萤石生产基地。
遂昌湖山-黄沙腰基地。年开采规模控制在40万吨以下,发展成为省内重要的氟化工专用萤石生产基地。
4)四大金属矿产开发基地。依托资源条件,建设四大金属矿产开采基地。
青田石平川钼矿基地。有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鼓励矿山企业进行外围找矿,增加资源储量。加强保护性开发,提高综合回收率,发展成为省内重要的钼金属开发基地。
丽水西部多金属矿产基地。依托良好的钼、金、银、铅锌等矿产成矿条件和遂昌金矿、龙泉铅锌矿、松阳钼矿等骨干矿山,加大勘查力度,努力发现新的矿床。加强保护性开采,搞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发展成为省内重要的有色金属开发基地。
绍兴—诸暨金属矿产基地。依托江绍成矿带北段良好的成矿条件,实施攻深找盲,同时加强漓渚铁矿、平水铜矿、铜岩山铜矿、七湾铅锌矿、璜山金矿等老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努力扩大资源储量。加强保护性开发,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加大技术投入,提高贫矿和难选矿石利用率,加强共生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继续成为省内重要的铁、铜等金属开采基地。
建德铜矿基地。加强矿山外围的资源勘查,加强保护性开发,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继续成为省内重要的铜金属开采基地。
5)四大其它优势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基地。依托部分非金属矿产的资源开发和加工优势,建设以下四大基地。
安吉膨润土基地。加大资源开发的保护力度,积极利用省外资源,改造提升加工技术,发展成为我省重要的有机膨润土、活性白土和纳米复合新材料等系列产品开发基地。
泰顺龟湖叶蜡石基地。改进开采工艺技术,加强矿山管理,实行优矿优用,发展深加工,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建设成为我省东南部重要的叶蜡石开发基地。
青田山口—北山叶蜡石基地。加强资源勘查,增加资源储量,改进开采工艺技术,实行优矿优用,发展石雕工艺品,建设成为我省东南部重要的叶蜡石开发基地。
缙云沸石珍珠岩基地。加强科技投入,拓展沸石、珍珠岩应用领域,发展系列产品,力争成为省内重要的沸石、珍珠岩生产加工基地。

三)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1、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努力提高金属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依托技术进步,提升贫矿和难选矿石的利用率,加强对矿产伴生组分的综合利用,提高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引进和研发新的采选技术应用于金属矿产的综合利用和资源二次开发。探索低品位铅锌矿的开发利用。通过努力,稳定现有矿山生产规模,延长矿山服务年限,使省内钼、铜、铁、钨、金、银、铅、锌等金属矿产的生产规模继续保持稳定。
加强萤石、石灰石、叶蜡石、高岭土等产业化程度较高矿产的保护性、深度化开发。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萤石、石灰石、叶蜡石、高岭土开采总量控制。积极开发利用低品位萤石矿石,提高矿山采选综合利用率,基本实现萤石资源的优矿优用、贫富兼采和应采尽采。按照优矿优用,提高利用效率的原则,保证脱硫用、钙粉用石灰石的需求,禁止优质石灰石用于建筑石料,提高低钙灰岩的利用率,积极开发纳米级超细活性钙应用技术和制品。继续研发改性叶蜡石粉、有机叶蜡石粉、超细叶蜡石粉、精细玻璃纤维等深加工产品。发展高档陶瓷、工艺美术制品和功能填料。
以新产品开发为导向,提高明矾石、沸石、硅藻土、石材、白云岩等资源条件好、开发利用水平一般的矿产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明矾石综合利用的产业化进程,开拓新型墙体材料、道路地面砖、药品中间剂等产品。加强沸石选矿提纯研究,改进工艺设备,提高沸石利用效率。改进工艺技术,提高硅藻土采选水平,充分利用低品位矿石,加快开发助滤剂、功能性填料、涂料、保温材料及其它精细化工产品等。加大白云岩加工制品开发力度。不断改善石材开采工艺,提高荒料率;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石雕、石碑、园林石、观赏石等特色产品。
加大硅灰石、透辉石、珍珠岩、伊利石等矿产的开发力度,扩大应用领域。加强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储量。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发挥硅灰石、伊利石的优良物理性能,研发节能型陶瓷原料;加快研制珍珠岩轻质墙体砌块。
控制石料、粘土、黄砂等矿产的开采总量,提高利用效率。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引导、有序开发、有效供给”的原则,进一步控制石料、粘土、黄砂的开采总量。规划期内,石料年开采总量控制在3亿吨以下;砖瓦用粘土控制在5000万吨以下;黄砂控制在3亿吨以下。鼓励和扶持建设大型机械化石料矿山,采用科学合理的开采方式,形成石料、碎石、细砂等系列产品,实现无尾砂,并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路用石料的合理布局和利用。进一步禁止耕地取用粘土,加大“禁实限粘”力度,发展以江河湖海泥、泥岩、粘土岩、页岩、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化工废渣、建筑渣土等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节约保护土地。加强对储砂河段的开采规划和管理,实行有序出让、开采,力促河道采沙与航运开发、河道整治相结合。鼓励利用岩石碎屑、矿山尾砂生产建筑用砂。
限制石煤开发。限制石煤开采,禁止新建用于单一燃料的石煤矿山;在有效保护环境前提下,提高石煤的综合利用水平。
2、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树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集约理念,完善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把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放在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的中心地位。积极扶持和引导矿山企业研究和推广综合回收利用技术,开发并完善适合我省矿产资源的采选冶工艺,提高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降低采矿贫化率。推进优矿优用。推进开采、选矿环节节能降耗。争取到2015年,全省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提高到50%左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单位矿业产值耗能比目前下降15%左右。
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开采和利用。合理选择和综合使用各种技术经济手段,查明各种可供利用的矿产,全面评价主矿产、共生和伴生矿产的综合经济价值。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在技术条件和经济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开采利用和综合回收矿产资源,重点加强对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和紧缺矿产的综合利用。
加大尾矿、固体废弃物和贫矿综合开发利用力度。开展尾矿和固体废弃物的现状调查,做好利用性评价,努力实现整体利用。加大固体废弃物用作石料和在生态环境恢复、矿山复垦回填中的应用力度。加快新技术开发和工业试验,促进尾矿、贫矿资源选冶和新产品开发应用。
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技术水平,着力培育一批以优势矿种为依托的产业链,合理和循环利用有限的矿产资源。大力发展以萤石资源为依托的萤石—氟化工产业链;以膨润土资源为依托的膨润土—有机土产业链;以石灰石、粉煤灰(石煤)资源为依托的石灰石—水泥(轻钙)—建材产业链;以部分特色非金属为依托的化学建材及精细化工产业链;以叶蜡石资源为依托的叶蜡石—玻璃纤维—耐火材料产业链。
引导鼓励企业优化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山体整体采平、开采造景等途径,形成有增值潜力的矿山空间资源,创新矿山空间资源利用方式,在更高层次上发展循环经济。高效利用露采废弃矿山矿地及空间,保护和合理利用废弃硐采采空区。
通过财税、价格、投资、外贸、技术推广、标准制订、社会舆论等多种途径,建立和完善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内外部环境。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完善鼓励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开发贫矿、难选冶矿、多金属共伴生矿等闲置资源的具体措施。制定矿山企业尾矿利用技术规范。完善资源利用核算体系、考核标准,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统计制度、公告制度和申报认定制度。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体系的信息化建设。
 
专栏5  矿业循环经济主要发展方向
1、绿色矿山建设;
2、优势非金属矿深加工;
3、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
4、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
5、废弃矿山整治与矿地开发;
6、矿业节水、节能。
开展矿产资源循环利用试点示范,探索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有效模式。重点开展石灰石、铁、铜、钼、萤石、石料等矿产的综合利用和保护工程示范,建设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基地,推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
 

四)加强矿产资源储备,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建立由资源储量储备和矿产品储备相结合的矿产资源储备体系,为调控市场、应付突发事件、保障资源供应安全奠定基础。建立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的我省矿产资源储备机制及相应的储备管理机构与运行规则。加强我省萤石、石灰石、叶蜡石、明矾石等优势矿产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储备。配合国家搞好宁波、舟山原油储备基地和舟山煤炭中转储运基地建设。对资源消耗大户实行强制性储备。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矿产资源期货交易。
 

五、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矿山勘查、开发全过程的生态环境管理,积极创建“绿色矿山”,有序安排废弃矿山治理,确保不负新帐,逐步还清老帐,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最大程度地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综合效益。

一)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

针对矿山不同开发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实现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新建(扩建)矿山。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含景观影响评估)。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予批准。符合准入条件的,必须明确采矿权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与义务,缴足治理备用金。新建矿山要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水保报告制度。
在建矿山。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特别是废水处理池、尾矿库的建设。健全环保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对验收不合格的采选企业,禁止投产。
生产矿山。完善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案;规范矿山生产操作规程,实现废水等达标排放。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
关停矿山。根治矿坑废水等的污染,加强采空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做好以土地复垦为中心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关部门要监督落实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责任。
搞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建矿山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建和生产矿山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地质灾害或留下灾害隐患;逐步推进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整治,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通过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实现规范开采、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服务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到2015年,全省绿色矿山数量达到200个。拟建、在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探索和积累创建绿色矿山的有效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创建绿色矿山相关制度和绿色矿山考核指标。通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分年度返还、复垦土地产生的净收益归采矿权人、享受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政策等手段加大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

三)强化废弃矿山整治

1、加快整治进程,全面完成列入第一轮规划的治理任务。对列入第一轮规划而仍未得到治理的610个矿山,争取到2012年完成全部治理任务,达到《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提出的治理目标。
2提高废弃矿山治理的质量和综合效益。围绕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质量和综合效益,因矿制宜,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分类治理,争取以较低整治成本实现新增土地、生态复绿、景观再造、地质灾害防治等综合效果。大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研究,为保护与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把矿地开发作为废弃矿山整治的主要任务来抓。因地制宜,推进不同废弃矿山矿地的开发。出台相关政策扶持矿地开发工作,把矿地开发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范围之中,将有条件的矿地开发项目列入“造田造地”计划。根据矿地开发后的土地类型,制定全省统一的矿地开发验收标准及相应的补贴。

四)创新保护与治理机制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矿地整理政府领导责任制。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开发负总责,每年由省政府下达治理任务,地方政府签订责任状予以完成。
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资金筹集机制。生产矿山,要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确保不欠新帐。关闭矿山,要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废弃矿山整治工作机制。通过关闭矿山治理性开采收益、矿业权出让所得地方留成、土地出让金等途径筹措政府治理资金;按照“谁治理,谁得益”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开发,逐步还清老帐。
 

六、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

进一步完善采矿权市场,加快建设探矿权市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矿业权政策法规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严把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培育矿业权市场主体和服务体系,切实加强政府调控矿业权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矿业权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和矿业权的高效配置。

一)进一步完善采矿权市场

加强采矿权市场建设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查清矿山实际规模、开采总量、开采技术等基本信息。加强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工作和市场供求分析,为合理投放采矿权提供依据。加快矿业权转让二级市场的建设,公开交易行为,规范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研究调整矿业权交易的经济政策。
按照实现供需平衡,稳定矿产品价格,提升开发水平,维护各方权益的原则,合理安排规划期内全省主要矿种采矿权出让总量及阶段性采矿权出让进度,使矿产开发总量调控落到实处。

二)加快建设探矿权市场

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探矿权市场,进一步规范矿产勘查秩序,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在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基础上,合理设置并逐步推出一批可供商业性勘查的探矿权进入市场,并与采矿权市场有效衔接。至2015年,全省设置有效探矿权550个,勘查面积约3800 km2。按照勘探风险等级,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在鼓励各类资本和合格市场主体进入探矿权市场,保护探矿权人正当权益的同时,提高申请区块面积、自有资金拥有量、最低勘查投入和矿区使用费等准入门槛,制定探矿权人退出政策,提高运作效率。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采代探、越界勘查、无证勘查等违法行为,防止圈而不探,规范勘查秩序。

三)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

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管理制度,严格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法定颁发权限。根据《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资源回采率挂钩的政策措施,改革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方式。改进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分配机制,在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基础上,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有偿出让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市场公平,体现矿产的基础商品性质。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从企业布局、地质勘查程度、资源储量规模、生产规模、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环境保护、矿山安全等方面,严把各类采选企业的准入条件,规范开发秩序。新建矿山必须位于规划的开采区及限采区内,新建选厂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矿山,矿区(床)必须经过地质勘查并达到规定的勘查程度,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生产规模必须符合省规定的相关指标。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要相适应,合理设置规模,严禁一矿多开。鼓励有投资能力、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的采选企业集约开采、综合利用相对集中的小矿群。采选企业的资源利用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矿山安全、技术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等必须达到省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执法部门负责对当地矿山企业采选准入条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建和改扩建采选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手续。
严格审查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开采回采率要求以及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专项审查的,其开发利用方案一律不予批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加强资源储量管理

以资源储量动态监管为抓手,资源储量登记统计为基础,资源储量评审为平台,提高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水平为亮点,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为目的,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新体制、新机制,提高掌控资源家底、支撑宏观决策、市场监管、社会化服务和依法行政等五大能力,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全面推进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管工作。通过对矿山每年动用、消耗、损失储量测量,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帐,为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矿业权评估等提供依据。在对铁、铜、萤石和水泥灰岩等重要矿产大中型规模以上矿山开展监测,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对全省所有矿山实施矿山开采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完善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管制度。培育规范的矿山地质测量服务机构,建立公开、有序、规范的矿山资源储量监测市场,健全矿山地质测量质量监管体系。
强化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制度建设。将资源储量登记列入受理、审批采矿权申请的办事程序,强化资源储量登记工作。采矿权人不按规定进行地质测量、不提交储量统计年报的,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
建立资源储量评审管理新体制,确保资源储量(评估)报告质量。规范资源储量评审、矿业权评估等中介机构,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原则,严把资源储量评审质量关。做好资源储量评审与储量登记的衔接工作。
完善地质资料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搞好馆藏地质资料目录、公益性地质资料、到期保护资料等信息的公开服务。简化服务手续,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制定全省统一的非馆藏地质资料提供利用办法;对以往由国家出资,现散布于各地勘单位资料库中的未汇交地质资料进行整理、加工、二次开发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促进资料的公开与利用,提高地质资料的集群化和产业化。
 

七、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

以走出去开发利用国外省外资源,增强本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矿产资源领域的开放水平。

一)实施“走出去”战略

围绕建立依托“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保障体系,规划期内,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企联动,贸易方式、股权投资与勘查开发相结合的走出去勘查开发矿产资源运作体系,在省外及国外建立稳定的供矿基地,扩大资源的可控供应量,强化储运设施建设,畅通调入运输网络,确保资源供应安全。
1、加强政府引导,帮助企业走出去。加强我省与资源富集地区的交流,建立政府层面间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完善合作机制。出台涵盖税收、融资、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推进企业赴省外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政策体系,引导“浙商”投资矿业。
利用地质勘查基金等手段,调动和鼓励省内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企业到省外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鼓励企业以合资合作、联营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省外国外矿产的勘查和开发,并返销省内。培育发展中介咨询机构,加强国内外矿业开发信息及政策分析研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咨询、矿业权交易等服务。
2、把握走出去的重点。鼓励和支持开发省内资源短缺、需求量大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铁等矿产资源,使在省外国外开发获得的矿产资源及矿产品成为我省重要的供应来源。
积极参与省外煤炭生产基地建设。强化与山西、安徽、内蒙等主要产煤省(区)的战略合作,积极鼓励企业投资参与符合当地矿业政策的规模型矿山建设。通过投资煤矿开发,推动煤炭供应由单纯贸易购买型向贸易和投资并举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中西部地区铁、有色金属、贵金属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积极参与邻省的铜、萤石、铅锌、水泥灰岩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引导企业维护市场秩序,防止恶性竞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省石料、黄砂、灰岩和白云岩在长三角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二)优化矿业投资环境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政策法制环境,简化规范外商投资矿业审批管理程序,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吸引外商及国内资本投资我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与利用。明确外商及国内资本投资勘查开发我省矿产资源的指导目录。重点引导外商及国内资本投资参与我省短缺矿种的勘查开发和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保障外商及国内资本的合法权益。

三)改善矿产品贸易结构

贯彻国家矿产品进出口政策,调整矿产品进出口结构,提高进出口效益。鼓励深加工高附加值矿产品的出口和初级矿产品的进口,规范萤石、叶蜡石等优势矿产品出口经营秩序。鼓励矿产资源耗用大户与省外国外大型矿产资源供应商之间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努力提高矿产资源供应的可靠性。
 

八、科技创新与人才保障

把科学技术置于矿产资源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全过程中大力实施“科技兴矿”战略。经过努力,使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在矿产资源工作各个领域起到强有力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地矿科技创新体系

完善以地勘单位、矿业企业为主体,以有关科研院(所)校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我省地矿科技创新体系,并融入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和国家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地矿科技工作的首位,集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转化创新成果。加强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依托公益类科研机构,努力建成若干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完善科技政策环境和运行机制,对从事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的机构和团队给予稳定支持。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民办科研机构,加强和国内外地矿科研机构的合作。
建立多渠道的地矿科技投入体系。争取到2015年科技投入达到全省矿产资源事业发展总投入的15%。在省级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地质科研工作。争取更多的省级科技经费资助我省重点矿种(成矿区带)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技术创新研究,低品位资源、难利用资源及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等项目。

二)把握科技创新主导方向

规划期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立足我省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特点,在矿产资源领域重点部署以下科技创新方向。
基础地质研究。结合地质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基础和疑难问题,重点开展江山—绍兴拼合带构造演化与成矿作用、浙东南变质基底、中生代火山活动与成矿作用等基础地质研究,为我省矿产勘查战略部署提供依据。
多目标区域地质调查。在武夷山成矿带、浙皖赣边界成矿带、江山—绍兴成矿带开展1:5万区域地质、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和遥感综合调查。围绕我省重要经济区、城市发展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布局的需要,重点对杭嘉湖平原、萧绍甬平原、温黄平原、温瑞平原、金衢盆地等地区开展中大比例尺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和城市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编制中小比例尺的系列地质图件。通过多目标区域地质调查,在为经济建设和矿产勘查提供新的基础资料的同时,发展符合浙江地质特点的地学新理论。
勘查技术集成研究。通过多学科交叉和相互渗透,发展新的矿产勘查技术和找矿理论方法,有效提高寻找我省深部隐伏矿床的能力。引进和推广应用新的航空综合物探(磁、电磁、放射性)测量技术,开展深部地球物理和地面航空地学综合调查,开展隐伏矿床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探测技术集成研究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新理论和新方法研究,发展基于GIS的非线性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方法和理论系统,系统评价我省重要和特色矿产资源潜力。通过对金、银、铜、铅锌、钼等重要成矿区的应用示范研究,提高矿产资源勘查能力,特别是发展在已知重要矿区深部和外围寻找隐伏矿床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能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开展矿产资源高效开采及选、冶技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深加工技术研究,大幅度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开展我省优势非金属应用矿物学和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为拓展非金属矿产应用新领域,开发新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安排全封闭无污染纳米膨润土生产工艺研究、有机粘土作为环境保护新材料的开发研究、明矾石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以及低品位难选萤石矿的选矿工艺技术研究等项目。

三)推进地矿信息化建设

加快地质矿产资料的数字化工作。建立基础地质图文资料更新机制,搞好地质数据库和成果资料数据库的建设、维护与更新,建立健全基础地学数据库体系。开展矿产资源信息的综合加工处理和数据挖掘技术研究。
加快地质调查信息化进程。大力推进地质调查野外数据采集系统的应用,逐步提高地质调查数据信息化处理与分析水平,完善地质勘查管理系统。广泛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遥感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地质装备水平。基本建立基于3S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测系统。
建立集矿产资源行政审批业务管理、非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综合事务管理为一体,可对矿产资源进行有效监测、信息高速传输、处置反应迅速的电子政务系统,形成覆盖全省“天上看、网上查、图上管”的矿产资源监管信息体系,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地质矿产资源信息的需求。
建立矿产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覆盖全省三级地质矿产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政务信息和基础数据的远程交换与共享。建立健全数据检测、汇交、更新、发布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实现地质矿产资源信息的高度共享,提高地质矿产资源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提升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能力,加强矿产资源行政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的资源意识、服务意识和技术素养,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担当重任、奋发有为的行政管理队伍。围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重大地质勘查和科技攻关项目为依托,在实践中培养创新型、复合型科技人才,大力充实基层地勘单位的人才队伍,建立一支专业配套、素质较高、稳定的地质科技队伍。围绕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轮训全省规模以上地勘、矿山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支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队伍。
通过引进来和送出去等途径解决急需人才和人才结构问题。根据我省地质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省内有关高等院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扩大地学、资源管理、采矿工程类招生规模。加强用人单位和国内大专院校的人才供求信息交流和合作培养机制建设。
创新用才环境。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对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政策。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勘查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为稳定地质人才队伍创造良好环境。
 

九、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初步建立的条件下,实现本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加快矿产资源领域的各项改革,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公共服务,明确职责分工,有效调控引导社会力量,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法律地位

《规划》经批准后,是我省矿产资源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搞好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规效力,应分解落实到各市、各部门,并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的绩效考核。
省、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综合决策机制,以规划为依据,透明、科学、民主地决定重大问题,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和出台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法规。
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与同级地质环境、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保护利用、城乡规划、交通建设、旅游开发、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海洋功能区划、防洪(潮)等规划相协调。切实加强与发改、财政、环保、城乡、交通、旅游、农业、林业、水利、电力、文物、测绘、安全、公安、军事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二)明确任务分类,优化实施机制

《规划》确定的加强商业性地质勘查、控制开采总量、优化规模结构、建设矿业基地、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矿业走出去、建设资源供应保障体系等任务,在各级政府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基础上,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引导并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加以实现。
《规划》确定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开采分区管理、矿山数量调减、准入条件管理、绿色矿山建设、废弃矿山整治等任务,是政府的承诺,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能,全力完成。
《规划》确定的地勘体制、矿业权市场建设、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机制等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并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用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进行勘查、开采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给予处罚。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矿产资源规划情况的检查。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全面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督。
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实行矿业开发重大项目和事项的公示、听证制度,接受社会舆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实施《规划》的中期阶段,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经中期评估需要修订《规划》时,应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四)加强规划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及省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普及全民的地质矿产知识和矿情认识,增强全民的矿产资源法治意识和规划意识,树立正确的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将保护和节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思想贯彻到全民的自觉行动中去。引导企业、社会各界关心和积极参与我省的矿产资源工作,增强地质矿产工作者信心,为全面推进我省地质矿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表1
2008年底浙江省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一览表
序号
矿产
储量单位
储量
基础储量
资源量
资源储量
1
千吨
16448.50
49265.40
45071.00
94336.40
2
石煤
千吨
386780.67
559314.27
1086612.80
1645927.07
3
铁矿
矿石 千吨
2594.31
12912.02
19131.99
32044.01
4
铜矿
铜 吨
61392.58
127121.10
168341.32
295462.42
5
铅矿
铅 吨
22158.00
411961.95
812967.10
1224929.05
6
锌矿
锌 吨
90470.90
726592.38
1477142.08
2203734.46
7
钨矿
WO3 吨
5784.50
6763.00
3721.20
10484.20
8
锡矿
锡 吨
828.00
3934.00
6055.00
9989.00
9
钼矿
钼 吨
2986.00
6913.44
19370.19
26283.63
10
锑矿
锑 吨
595.00
595.00
11
金矿
金 千克
719.28
4604.40
5241.84
9846.24
12
银矿
银 吨
211.94
415.11
2445.67
2860.78
13
普通萤石
萤石或CaF2 千吨
5276.16
7511.72
11354.97
18866.69
14
熔剂用灰岩
矿石 千吨
60260.00
66618.00
2725.00
69343.00
15
冶金用白云岩
矿石 千吨
81202.56
146761.62
61889.68
208651.30
16
耐火粘土
矿石 千吨
86.02
130.66
1097.78
1228.44
17
硫铁矿
矿石 千吨
3138.50
9365.90
67600.90
76966.80
18
明矾石
明矾石 千吨
13597.90
24770.47
73214.68
97985.15
19
重晶石
矿石 千吨
71.00
178.00
10619.90
10797.90
20
电石用灰岩
矿石 千吨
17960.00
18926.00
18926.00
21
硅灰石
矿石 千吨
490.00
719.14
5224.00
5943.14
22
长石
矿石 千吨
2786.00
3717.60
3943.75
7661.35
23
叶蜡石
矿石 千吨
6318.90
11107.53
22445.34
33552.87
24
沸石
矿石 千吨
26016.00
28923.00
98118.00
127041.00
25
水泥用灰岩
矿石 千吨
1137630.49
1304568.75
1417551.28
2722120.03
26
玻璃用石英岩
矿石 千吨
27160.00
33975.80
8360.00
42335.80
27
玻璃用砂岩
矿石 千吨
4890.00
6200.00
14187.00
20387.00
28
水泥配料用砂岩
矿石 千吨
7630.00
14246.56
28933.81
43180.37
29
玻璃用脉石英
矿石 千吨
1684.00
2340.00
3351.00
5691.00
30
硅藻土
矿石 千吨
24586.00
27318.00
15538.00
42856.00
31
高岭土
矿石 千吨
3607.20
6676.00
17401.10
24077.10
32
陶瓷土
矿石 千吨
3517.00
5172.00
5036.00
10208.00
33
伊利石粘土
矿石 千吨
802.00
2005.00
6568.00
8573.00
34
膨润土
矿石 千吨
18859.70
37614.57
77516.20
115130.77
35
水泥配料用粘土
矿石 千吨
5155.58
9093.35
10710.00
19803.35
36
水泥配料用泥岩
矿石 千吨
11140.00
12380.00
2950.00
15330.00
37
饰面用花岗岩
矿石 千立方米
890.00
18290.00
5890.00
24180.00
38
珍珠岩
矿石 千吨
2420.00
2960.00
8360.00
11320.00
39
水泥用凝灰岩
矿石 千吨
4820.00
5360.00
22850.00
28210.00
40
建筑用凝灰岩
矿石 千立方米
229330.00
295880.00
119820.00
415700.00
41
饰面用大理岩
矿石 千立方米
6590.00
26110.00
10250.00
36360.00
42
水泥用大理岩
矿石 千吨
96800.00
107560.00
107560.00
 
附表2
浙江省2008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矿产名称
矿山总数
(个)
从业人员
(人)
矿石采掘量
(万吨)
矿业总产值
(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税金总额
(万元)
合计
2738
79718
44353.53
897021.36
807452
54138.27
93166.08
石煤
11
211
120.3
1222
1221
120
87.7
地下热水
2
210
5.82
1901
1999
-51
163.15
铁矿
7
699
112.31
6953.05
6667.46
1170.41
1420.71
铜矿
7
1302
38.39
35218.01
27013.91
8017.5
5981.74
铅矿
10
90
1.52
206.15
206.15
3
14
锌矿
21
853
17.85
7408.34
6571.79
399.28
927.17
钨矿
3
59
1.27
516.73
516.73
-493.5
9.4
锡矿
1
15
0
0
0
0
0
钼矿
10
1711
18.85
29126.32
27216.35
-1032.13
3632.06
锑矿
1
16
0.03
25
0
0
0
金矿
6
1719
4.13
8511
8511
1064.5
518.5
银矿
2
122
7.07
1635
1635
91
185
普通萤石
102
2247
147
19175.01
19714.67
1017.21
2220.02
熔剂用灰岩
3
85
115
2427.36
2427.36
154.24
170.61
冶金用白云岩
9
151
74.9
2766.88
2651.63
35.2
346.4
冶金用石英岩
4
33
5.72
100.05
100.05
13
10
冶金用脉石英
1
15
1.5
105
105
0
6
耐火粘土
2
27
1.05
62.25
62.25
13
3.84
硫铁矿
3
1195
4.37
446.19
446.19
-1432.08
437.95
明矾石
1
1920
21.92
5770.5
5265.45
-930.42
784.78
硅灰石
3
108
6.3
1215
1215
102
182
云母
1
0
0
0
0
0
0
长石
2
6
0
0
0
0
0
叶蜡石
22
870
76.95
4933.79
4910.21
189.36
531.96
沸石
1
8
1.29
40
38.7
10
4.55
方解石
51
443
92.01
4052.55
4051.93
519.82
408.02
水泥用灰岩
150
3239
5132.44
67062.37
66015.85
3309.45
13916.57
建筑石料用灰岩
142
2371
1799.8
39841.84
39284.99
1786.21
5466.52
饰面用灰岩
3
20
11.1
409
409
0
9.3
制灰用石灰岩
32
373
426.7
5361.98
5053.98
562
501.77
建筑用白云岩
7
99
31.12
532.25
532.25
105.58
52.84
玻璃用石英岩
11
834
124.34
5231
4780.5
194
1634.18
水泥配料用砂岩
12
126
149.19
1453.4
1453.4
132.17
183.11
砖瓦用砂岩
10
357
2.3
5071
5071
926.8
140.45
建筑用砂岩
106
2531
1878.84
31786.11
29859.44
758.86
5345.7
建筑用砂
51
1807
2252.03
36557.53
36557.53
1479.1
5135.25
玻璃用脉石英
1
5
0
0
0
0
0
砖瓦用页岩
165
5611
406.13
34095.35
33310.31
2629.59
1762.56
水泥配料用页岩
18
185
221.13
2513.91
2512.91
226.01
187.61
建筑用页岩
12
549
23.79
2825
2825
130.5
141.4
高岭土
21
228
40.34
2629.49
2629.49
359.25
475.69
陶瓷土
7
57
3.39
140.7
140.7
32.2
2.88
伊利石粘土
2
25
0.6
84
84
15
2.52
膨润土
9
97
16.19
1769
1540
498.6
358.1
砖瓦用粘土
557
21280
1478.06
112706.27
104099.21
6249.96
8008.73
水泥配料用粘土
3
3
2
26
26
2
0.6
水泥配料用泥岩
2
17
27.48
396.01
395.31
29.7
106
建筑用橄榄岩
1
2
0
0
0
0
0
建筑用辉石岩
1
10
0
0
0
0
0
建筑用玄武岩
19
257
150.02
3188.18
3188.18
200.89
226.25
饰面用辉绿岩
14
124
65.84
2809.91
2744.56
69.66
64.35
建筑用辉绿岩
20
159
4.69
82.12
79.79
10.95
2.52
建筑用安山岩
11
1274
2673.28
58542.24
58437.34
1615.8
7087.08
建筑用闪长岩
3
21
0.3
72.39
72.39
29.4
0.25
饰面用闪长岩
1
1
0
0
0
0
0
建筑用花岗岩
56
879
693.64
12535.46
12473
348.9
872.46
饰面用花岗岩
17
279
27.05
3249.2
3368.2
238.9
62.2
珍珠岩
4
58
5.37
533.92
533.92
62.5
72.05
水泥用凝灰岩
2
30
9.39
56.34
56.34
13.2
6
建筑用凝灰岩
910
21045
25813.36
322831.61
260422.24
22448.8
22972.61
饰面用大理岩
2
23
4.2
1382
1344
113
10
建筑用大理岩
3
64
8.97
555.1
555.1
95
22.5
水泥用大理岩
1
3
0
0
0
0
0
玻璃用大理岩
7
83
4.26
139.8
106.55
27
7.8
饰面用板岩
8
152
15
3646
3480
294
48.7
矿泉水
49
1275
40.6
2975.69
1358.69
190.4
219.37
地下水
2
50
0.48
112
104
-27.5
14.6
 

 附表3
2008年浙江省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基地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情况表
基地
矿种
储量单位
资源储量
矿山总数
(个)
年矿石采掘量
(万吨)
矿业总产值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税金总额
(万元)
长兴石灰石开发利用基地
石灰石
矿石万吨
1034105
32
848.67
13936
1442.41
3114.56
建德石灰石开发利用基地
石灰石
矿石万吨
848430.30
28
796.762
5914.563
414
1766.8
富阳石灰石开发利用基地
石灰石
矿石万吨
263634.1
30
344.14
2516.92
639
239.25
金华石灰石开发利用基地
石灰石
矿石万吨
871306.89
13
559.86
8889.4
-913.82
2028.08
衢州石灰石开发利用基地
石灰石
矿石万吨
667953.55
29
592.56
6250.7
624.9
1114.01
诸暨石灰石开发利用基地
石灰石
矿石万吨
59829
64
539
6154.8
974.1
279.16
武义—永康—东阳萤石开发基地
萤石
CaF2千吨
36104.96
87
33.047
5008.87
543.45
624.39
常山新昌萤石矿产开发基地
萤石
CaF2千吨
7737
2
0.50
180.00
31.5
4.90
龙泉八都萤石矿产开发基地
萤石
CaF2千吨
16647.35
3
1.40
168.00
0
1.90
遂昌湖山—黄沙腰萤石开发基地
萤石
CaF2千吨
11277
6
10.81
2967.00
759.80
481.5
丽水西部金属矿开发基地
钼 吨
35906.22
5
4.63
6577.00
-395.19
671.43
金 千克
3609
4
2.15
8211.00
1038.00
512.00
铅锌
锌 吨
94229.4
6
10.9
3387.00
238.00
501.00
绍兴—诸暨金属矿开发基地
铜 吨
295290
4
19.75
4136.61
696.50
396.26
矿石 千吨
57141
5
101.67
1891.00
45.00
308
金 千克
4901
8
3.96
600.00
53.00
13.00
铅锌
锌 吨
20500
7
4.95
6034.08
264.00
366.04
建德铜矿开发基地
铜 吨
238437.99
2
13.72
29481.40
7191.00
5359.48
安吉膨润土开发利用基地
膨润土
矿石 千吨
802.50
4
3.63
183.00
52.00
17.30
泰顺龟湖叶蜡石开发利用基地
叶蜡石
矿石 千吨
24980.6
1
22.00
1500.00
40.50
317.00
青田山口—北山叶蜡石开发利用基地
叶蜡石
矿石 千吨
116215.95
10
16.55
1588.39
-78.74
148.86
缙云沸石珍珠岩开发利用基地
沸石
矿石 千吨
7003.20
2
5.30
530.00
60.00
72.00
 


 

附表4
浙江省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
序号
矿产品名称
单位
规划基期2008
2015年
产量
消费量
产量
消费量
1
矿石万吨
112.31
187(生铁万吨)
120
850(生铁万吨)
2
矿石万吨
38.39
50(金属万吨)
40
80(金属万吨)
3
铅锌
矿石万吨
19.37
12(金属万吨)
25
16(金属万吨)
4
饰面花岗岩
万吨
27
45
20
60
5
建筑石料
亿吨
3.3
3
3
3
6
水泥灰岩
矿石亿吨
5132
10000
9000
9000
7
叶蜡石
矿石万吨
76.95
70
80
90
8
膨润土
矿石万吨
16.19
35
20
45
9
明矾石
矿石万吨
21.92
6
20
8
10
黄铁矿
矿石万吨
4.37
6
5
5
11
高岭土
矿石万吨
40.34
65
60
70
12
方解石
矿石万吨
92.01
100
120
120
13
矿石万吨
18.85
3000(金属吨)
35
4000(金属吨)
14
萤石
矿石万吨
147
240
190
280
15
煤炭
万吨
0
9680
0
14000
16
成品油
万吨
0
1516
0
2400
17
天然气
亿立方米
0
2.4437
0
60
说明:成品油(含燃料油)、煤炭、天然气的预测数据根据《浙江省“十一五”能源规划》的预测,其余预测数据为本次规划所得出的。
 
附表5
2009-2015年浙江省限采矿种一览表
矿种名称
限采时限
石煤
规划期内
稀土
规划期内
重晶石
规划期内
萤石
规划期内
规划期内
规划期内
规划期内
明矾石
规划期内
鸡血石
规划期内
附表6
2009-2015年浙江省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
序号
矿产名称
单位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备    注
1
萤石
万吨
露天开采
5
 
地下开采
1
 
2
水泥灰岩
万吨
30
 
3
叶蜡石
万吨
露天开采
5
 
地下开采
1
 
4
普通建筑石料
万吨
30
 
 
 
 
附表7
2009-2015年浙江省重点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
序号
勘查规划区名称
主攻矿种
主要工作地区
面积(km2)
1
昌化—湖州
铅、锌、钨、金、银、萤石
五石坞—妙西、吕山—大银山、千亩田、河桥、黄石潭
6450
2
开化—淳安
铜、铅、锌、锑、钨、锡、金、银、铀
潘家—结蒙、石龙头—瑶坑、犁岭坞、里山岭—兰花坞、岩前—仙洞、岭后—石耳山
5200
3
诸暨—绍兴
铁、金、银、铀、铜多金属
璜山—梅店、平水—东堡、直埠—漓渚、罗店—金鸡岩
8000
4
遂昌—龙泉
金、银、铅、锌、铜、钼、萤石、地开石
葛坪—大孟坑、安岱后—大岭头、板桥、宝溪—乌岙、八宝山—安吉村、落花垟—西坑、小梅-南弄-高亭、荷地—库山、鹤溪、梭溪局下—东风、治岭头—弄坑
10000
5
青田—天台
铅、锌、银、钼、地开石、萤石、
石平川—石染、银场—毛坪湾、大岭口—新中、斗方—花桥
10000


 

附表8
2009-2015年浙江省重要成矿远景区矿产勘查工作项目表
项目名称
主攻矿种及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起止时间
拐点坐标
预期主要成果
面积
(km2
(1)龙泉—高亭钼铅锌金银成矿远景区重要矿产勘查
葛坪—大孟坑、安岱后—大东坝、板桥、乌岙—八宝山钼铅锌金银萤石矿勘查
2009—2015
118°43′32″—119°41′05″
27°40′16″—28°32′43″
新发现矿产地8处,新增资源量钼10万吨,银1000吨,铅锌70万吨。
3000
(2)庆元—景宁铅锌钼金银成矿远景区重要矿产勘查
落花垟—西坑、荷地—库山、鹤溪钼金银铅锌矿勘查
2009—2015
118°54′07″—119°48′28″
27°24′48″—28°07′56″
提交新发现矿产地4处,新增资源量:铅锌30万吨。
3000
(3)学川—唐村钨铍铅锌锑成矿远景区重要矿产勘查
千亩田、河桥、黄石潭钨锡铅锌银矿勘查
2009—2015
118°47′36″—119°17′37″
29°49′36″—30°10′05″
新增资源量:WO35万吨、钼10万吨、铜铅锌10万吨、银300吨、锑1万吨。
1800
(4)结蒙—杨林铅锌铜金银锑成矿远景区重要矿产勘查
潘家—结蒙、石龙头—瑶坑—大麦坞、犁岭坞—桐村铜铅锌金银矿勘查
2009—2015
118°02′25″—118°46′06″
29°07′12″—29°41′08″
提交新发现矿产地5处,新增资源量金5吨,银300吨,钼5万吨。
2700
(5)罗店—平水铁铜金多金属成矿远景区重要矿产勘查
璜山—梅店、平水—东堡、直埠—漓渚、罗店—金鸡岩铜金(钼)矿勘查
2009—2015
119°39′46″—120°43′15″
29°13′58″—29°59′54″
新增资源量铁1000万吨,铜10万吨,金5吨。
2000
(6)堪脚—湖州金银萤石硅灰石成矿远景区重要矿产勘查
五石坞—妙西、吕山—大银山金银铅锌硫矿勘查
2009—2015
119°37′09″—120°08′02″
30°24′33″—31°04′08″
新发现矿产地3处,新增资源量铅锌10万吨,金1吨,银100吨。
1500
(7)球川—白沙铜多金属成矿区重要矿产勘查
里山岭—兰花坞、岩前—仙洞、岭后—石耳山金铜铅锌(萤石)矿勘查
2011—2015
118°16′02″—119°17′36″
28°49′56″—29°32′50″
提交新发现矿产地5处,新增资源量:铜铅锌30万吨、银300吨、锡1万吨。
1440
(8)大柘—弄坑金银铅锌硫铁矿成矿区重要矿产勘查
梭溪局下—东风、上江—弄坑金银铅锌矿勘查
2011—2015
118°59′27″—119°34′17″
28°27′53″—28°46′49″
提交新发现矿产地5处。新增资源量金5吨,银1000吨,铅锌铜20万吨。
1200
(9)船寮—虹桥钼铅锌成矿远景区重要矿产勘查
石平川—石染、银场—毛坪湾钼铅锌矿勘查
2011—2015
120°13′33″—120°53′38″
28°06′54″—28°23′28″
提交新发现矿产地大型4处新增资源量:铅锌20万吨,钼10万吨。
4130
(10)天台—三门银铅锌成矿远景区重要矿产勘查
大岭口—新中银铅锌萤石地开石、斗方—花桥铅锌矿勘查
2011—2015
120°44′54″—121°34′33″、
28°51′53″—29°11′09″
提交新发现矿产地4处,铅锌20万吨,银200吨。
1000


 

附表9
2009-2015年浙江省省级矿产资源开采区一览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主要矿产
资源储量单位
储量
已设采矿权数量
规划投放(设置)采矿权数量
备注
1
KC1
长兴煤山建筑材料开采区
长兴县煤山镇
102.5
石灰岩
亿吨
9.30
39
20
 
2
KC2
长兴龙山—红庙建筑材料
开采区
长兴县泗安镇、安吉县高禹镇、梅溪镇
44
石灰岩
石英砂岩
膨润土
万吨
万吨
万吨
17832.01
3854.47
1410
21
16
 
3
KC3
富阳大山顶—桐庐阆里水泥灰岩开采区
富阳市鹿山街道、渌渚镇、桐庐阆里
227.49
高岭土
水泥用灰岩
熔剂用灰岩
水泥配料用砂岩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3066
9.7
26817.8
6967.2
1632.4
71
59
 
4
KC4
建德更楼—李家水泥灰岩开采区
建德市更楼街道、李家镇
147.58
煤炭
水泥用灰岩
万吨
万吨
18567
142.62
47462.2
44
38
 
5
KC5
建德钦堂大理岩开采区
建德市钦堂镇
28.32
大理石
万吨
3932
14
12
 
6
KC6
绍兴漓渚—平水铁铜矿
开采区
绍兴县漓渚镇、兰亭镇、平水镇
154
金属量万吨
金属量万吨
2000
20
2
2
 
7
KC7
诸暨璜山—七湾有色、贵金属矿开采区
诸暨市西南部
170
金属千克/矿石千吨
金属吨/矿石千吨
金属吨/矿石千吨
金属吨/矿石千吨
金属吨/矿石千吨
2660/422
8286/1120
12410/1008
26410/1527
51/7187
8
10
 
8
KC8
诸暨水泥用灰岩开采区
诸暨市北部
170
水泥用灰岩
亿吨
4.76
57
34
 
9
KC9
常山辉埠石灰岩、叶腊石
开采区
常山县辉埠镇
45.06
石灰岩
叶腊石
万吨
万吨
33728
400
19
14
 
10
KC10
江山彭岭—北蕉—常山青石石灰岩开采区
江山市何家山乡、常山青石镇
102.94
石灰岩
饰面板岩
万吨
万m3
8033
2400
31
21
 
11
KC11
衢江区上方石灰岩、方解石开采区
衢江区上方镇
64.31
水泥用灰岩
方解石
万吨
万吨
15792
----
22
17
 
12
KC12
遂昌治岭头多金属开采区
遂昌县
155.6
金属千克/矿石千吨
金属吨
金属吨
金属吨
3357.14/230.52
197.183
52566.27
127864.5
1
3
 
13
KC13
松阳峰洞岩高岭土开采区
松阳县
47.4
高岭土
矿石千吨
3266
5
5
 
14
KC14
松阳靖居包—板桥钼铜开采区
松阳县
63.5
金属吨/矿石千吨
金属吨/矿石千吨
2455/269
660.68/100
3
3
 
15
KC15
缙云沸石、珍珠岩、萤石开采区
缙云县东方镇、前路镇
74.5
沸石
珍珠岩
萤石
矿石千吨
矿石千吨
矿石千吨
79956
1960
11.307
7
6
 
16
KC16
青田石平川—永嘉石染钼矿开采区
青田县、永嘉县
76.6
金属吨/矿石千吨
20747/4091
4
5
 
17
KC17
青田山口叶蜡石开采区
青田县山口镇
22.4
叶蜡石
矿石千吨
10627.39
3
3
 
18
KC18
景宁鹤溪铁、钼、铅锌开采区
景宁县鹤溪镇
245.5
矿石千吨
矿石千吨
803.3
12329.2
5
6
 
19
KC19
龙泉南弄铅锌多金属、叶蜡石及大理石开采区
龙泉市
72.4
叶蜡石
大理石
 
 
 
矿石千立方米
 
 
 
大理岩:186.0
1
3
 
20
KC20
龙泉乌岙-八都铅锌多金属及萤石开采区
龙泉市
212.5
萤石
金属吨/矿石千吨
金属吨/矿石千吨
矿物千吨/矿石千吨
铅:9160.6/449
锌:13514.0/449
萤石:1203/2475
10
8
 
21
KC21
泰顺龟湖—仕阳叶腊石开采区
泰顺县
170.44
叶腊石
千吨
7697
11
8
 


 
 
 
附表10
2009-2015年浙江省省级矿产资源限采区一览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主要矿产
资源储量单位
储量
已设采矿权数量
规划投放(设置)采矿权数量
备注
1
XC1
苍南矾山明矾石限采区
苍南县矾山镇
45.8
明矾石
万吨
5060
1
1
 
2
XC2
常山新昌萤石限采区
常山县新昌乡
18.91
萤石
矿物千吨
4000
0
1
 
3
XC3
遂昌湖山-黄沙腰萤石矿限采区
遂昌县
368.0
萤石
矿物千吨/矿石千吨
4392/9699
9
9
 
4
XC4
东阳—永康东北部萤石限采区
东阳市横店镇、永康市古山镇
77.10
萤石
矿物千吨
153.31
7
6
 
5
XC5
武义—金东—婺城萤石限采区
金东区江东、婺城区安地镇、武义县后树、桃溪、西联
286.40
萤石
矿物千吨
1814.37
13
10
 
6
XC6
武义—永康西北部萤石限采区
永康市花街、武义县履坦镇和王宅
339.31
萤石
矿物千吨
482
20
16
 
7
XC7
东阳佐村萤石限采区
东阳市佐村镇
80.52
萤石
矿物千吨
40
3
3
 
8
XC8
松阳板桥稀土矿限采区
松阳县
10.6
稀土
矿物千吨
 
 
 
 
9
XC9
庆元荷地稀土矿限采区
庆元县
73.0
稀土
矿物千吨
 
 
 
 


附表11
2009-2015年浙江省省级矿产资源禁采区一览表


名称
禁采矿种
禁采面积
(平方公里)
禁采原因
温州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
所有固体矿产
289
地质公园、地质遗迹
临海桃渚国家地质公园
所有固体矿产
93.6
常山国家地质公园
所有固体矿产
0.2
长兴金钉子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0.7
温岭方山省级地质公园
所有固体矿产
73.4
其他省级以上地质遗迹265处
所有固体矿产
 
杭州西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60
风景名胜区
二江一湖(富阳、桐庐、建德、淳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ll23
永嘉楠溪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625
舟山普陀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42
舟山嵊泗列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35
天台天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58
德清莫干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43
泰化溪口雪窦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85
金华双龙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33.8
缙云仙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34.8
江山江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67
仙居神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87
浣江-五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22
永康方岩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76
百丈漈-飞云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64
宁波东钱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56
瑞安仙岩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9
海盐南北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0
新昌大佛寺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0
诸暨五泄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22
兰溪六洞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9
丽水南明山—东西岩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2
青田石门洞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20
瓯海泽雅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96
龙游石窟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
温州瑶溪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1
苍南滨海—玉苍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11
温州洞头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20
浦江仙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55
武义龙潭--大莱口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61
新昌穿岩十九峰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7
舟山桃花岛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2
嵊州南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4
余杭超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5
温岭长屿硐天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6
上虞曹娥江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40
临海桃渚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50
绍兴鉴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25
瑞安寨寮溪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64
临安大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29
安吉天荒坪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65
新昌沃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40
金华九峰山--大佛寺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50
岱山县岱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50
东阳三都—屏岩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0
衢州烂柯山—乌溪江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60
慈溪呜鹤—上林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0
绍兴吼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1
平阳南麂列岛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90
黄岩划岩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2
泰顺九峰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136
磐安花溪—夹溪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51
开化钱塘江源头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54
宁波天童—五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58.6
常山三衢石林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26
德清下渚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36.5
兰溪白露山—芝堰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43.71
景宁云中大漈省级风景名胜区
所有固体矿产
26
杭州之江、萧山湘湖、温州瓯江、绍兴会稽山等14个
所有固体矿产
 
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
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42.8
自然保护区
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112.5
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188.6
151.7
凤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108.8
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81.1
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55.3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45.6
龙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12.4
东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50.7
五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5.00
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74处、省级323处(具体名称从略)
所有固体矿产
 
文物保护
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102个,其中国家级34个(具体名称从略)
所有固体矿产
 
森林资源保护
水源保护区251处(具体名单从略)
所有固体矿产
 
水源保护
高速公路、铁路、河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
所有固体矿产
 
景观保护
主要城市规划建设区(具体名称从略)
所有固体矿产
 
基本农田保护区
所有固体矿产
 
农田保护
海岸带
所有固体矿产
 
特殊生态功能保护
军事用地
所有固体矿产
 
军事设施保护



附表12
2009-2015年浙江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需治理矿山
2008年底已治理
2008年当年已治理
尚未治理
2015年治理目标
矿山总数
矿区面积 (m²)
矿山数
矿区面积(m²)
矿山数
矿区面积(m²)
矿山数
矿区面积(m²)
矿山数
矿区面积(m²)
杭州
280
10600841
169
5672420
52
3277396
59
1651025
59
1651025
宁波
221
4389947
161
2637361
13
209660
47
1542926
47
1542926
温州
67
913081
42
258730
5
86650
19
567701
19
567701
湖州
210
7045746
120
4394227
42
857361
48
1794158
48
1794158
嘉兴
42
1162611
29
689526
1
64708
12
408377
12
408377
绍兴
122
5259373
61
2230907
29
1313950
32
1714516
32
1714516
金华
247
2847729
168
1902552
19
280136
60
665041
60
665041
衢州
83
1000450
60
663250
6
24900
17
312300
17
312300
舟山
76
240545
50
147876
8
50142
18
42527
18
42527
台州
198
2780418
130
2141633
26
447203
42
191582
42
191582
丽水
69
533585
51
318236
6
168475
12
46874
12
46874
合计
1615
36774326
1062
21056718
206
6780581
347
8937027
347
893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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