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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647/2012-02721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2-03-29
文  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2-03-29 00:00 浏览次数:

局各相关处室、单位:
      根据市综合考评办《关于下达201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和制定2012年整改目标的通知》(杭考评办〔2012〕4号)和局领导的要求,结合201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情况,经研究确定我局201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三条重点整改目标(内容附后)。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须高度重视。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是市综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主促民生的生动实践。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社会评价意见整改作为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建设“三城三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一个实际行动,作为转作风、创满意、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个实际行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进村入企与基层联创齐争”大走访活动和“奋发有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主题活动,认真反思在处理各项业务工作、服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中存在的问题,查找不足和发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以整改取信于民,以整改实效转作风、创满意。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抓好整改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局2012年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是在市考评办下发的86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整理归纳确定的,涉及原始评价意见28条,覆盖比例达32.55%。其办理率、解决率、满意率,以及重点整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考评办将向社会进行公示,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直接纳入年底市直单位综合考评。对此,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根据市局下发的《201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任务分解表》,认真组织,抓紧制定2012年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责任人、完成时间,狠抓落实。
      三、抓好整改结合。要根据《201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任务分解表》,围绕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违法用地查处、闲置土地处置、政务信息公开、国土资源宣传等工作,结合年度确定的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和调研课题,认真组织整改工作。要充分运用“6.25全国土地日”、土地宣传月、大走访活动等平台,结合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视察、行风监督员座谈,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送服务进村、进企业等活动,加大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国土资源服务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定期上报情况。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任务分解后,有关责任处室、单位对于有明确指向和具体陈述及要求的意见,要抓紧与当事人联系见面或到现场实地察看,深入调查了解,弄清事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当面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并按要求填写好《社会评价意见办理结果反馈单》。有关重点整改工作进度完成情况,请相关处室单位分别在6月、8月、11月底前用电子邮件向组织人事处上报。
      工作中有何情况,请及时与组织人事处联系。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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