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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647/2014-01290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4-08-01
文  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杭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大事记

信息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4-08-01 00:00 浏览次数:

      2007年7月1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32号),成立了市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启动。
      一、农村土地调查
      自2007年7月起,全市组织8 支作业单位、共300 余人参加了农村土地调查。截至2008年12月,全市初步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共调查面积16850 平方公里,图斑约61万个,基本摸清了农村土地的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主要地类的变化情况。为保证调查成果“影像、图、数、实地”四者一致,按照浙江省厅、全市二调统一部署,各地进行了成果全面自查和整改;在此基础,率先报全国土地调查办核查,并按照二调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和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组织各区、县(市)完成了疑问图斑的地方复核和国家级外业
抽查。根据国家二调办的部署,全市标准时点(2009年12月31)统一更新二调成果,保证了全市调查成果的现势性。2010年5月,全市二调成果通过了省二调办验收。
      二、城镇土地调查
      为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奠定基础。2007年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地籍调查规范要求,全市开展城镇、独立工矿和主要农村居民点内1:500数字地籍调查。主要查清城镇区域范围内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建立城镇土地调查库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掌握工业用地、房地产用地和开发园区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健全和规范土地登记制度。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城镇数字地籍调查面积1193平方公里,在全省率先完成城市、建制镇和中心村的数字
地籍调查全覆盖。
      三、基本农田调查
      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依据当地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村、到农户,将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并对基本农田分布、面积和地类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基础和依据。
      四、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的同时,按照耕地后备资源界定标准,查清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摸清耕地后备资源家底,为科学制定土地开发规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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