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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梅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5-06-09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梅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重要天气报告,省气象台宣布我省自6月7日起正式进入梅汛期。受梅雨带影响,7~9日我市将有中到大雨,其中淳安、建德、桐庐、临安的部分地区有暴雨。6月9日以后我市仍多阵雨天气,入梅后我市将进入集中降雨期,极易引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项永丹为此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为认真贯彻项永丹副市长批示精神,现就做好梅汛期地质灾害防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汛期值班和应急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今年是厄尔尼诺事件次年,气象灾害将中等偏重,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防灾工作的特殊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中巡查,做好汛期正常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认真做好本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各乡镇(街道)、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庄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监测和巡查。各区国土分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根据本地气象、地质情况和上级政府、防汛防灾等部门的要求,以区(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适时启动相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发文通知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应急值守和监测巡查等应急响应工作,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及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国土部门应急工作人员和技术支撑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一旦接到灾情、险情报告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并按规定迅速向区、县(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应急会商和信息共享;交通运输、旅游、水利、建设、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道路交通沿线、旅游景区、水利设施周边、建设项目周边、校舍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信息通报。

二、做好地灾隐患点防治措施再落实。是要在汛前排查的基础上,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老隐患点进行一次再检查,防御重点和避险方案再明确,责任人再落实。对重点隐患点,一旦遭遇强降雨或收到红色预警,必须坚决撤离受威胁人员。要特别关注山区农家乐、人口集聚区域、工业园区和地处偏僻山区老弱人员居住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对春汛期已经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的隐患点,要抓紧组织群众采取简易防治监测办法,落实防治措施,滑坡隐患点后缘裂缝必须采取薄膜覆盖或粘土夯填,防止险情扩大。是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责任人在岗在位情况和通讯畅通情况、群测群防人员预警信息接收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查漏补缺,确保人员和责任在岗到位、信息传递及时有效。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要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的要求加强巡查监测工作,特别是在梅汛期降雨期间和强降雨之后48小时内必须加密巡查频率,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利用宣传媒体加大主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避灾知识的宣传力度。结合检查、巡查,进一步向受威胁群众,特别是新进人员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加强灾(险)情统计,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报表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每个大的降雨过程,都要开展地质灾害“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上午9时和下午3时前,由各区国土分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统一汇总本地区当日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发生灾情或险情的,还应按照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制度有关规定进行速报。要按照专业和业务规定,统一填报口径,严禁迟报、误报、瞒报。各地在上报信息报道和统计报表时要加强沟通,避免出现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联系人:倪宋燕,张日鹏,电话:8822761488227615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报表专用邮箱:hzgtdhc1209@163.com(1209和163为数字)。为了方便沟通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开通了“杭州地环工作”QQ工作群,群号为:167783269,欢迎加入。

件1: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

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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