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7-02-17 09:54:00 浏览次数: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领域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发布力度。一是着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日常信息。对照国土部、省厅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考核要求,全面排查局门户网站和分局子网站栏目,重新调整、搭建了网站栏目和内容,补录、更新了各项信息。会同宣教中心加大信息发布,做到每个工作日都有新信息上网发布。会同驻局纪检组、法规处对阳光专题、分局子网站等更新情况进行检查。今年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800余条,坚持每日在“三微一信”平台发布信息,做到节假日不休。二是立足突出国土特色,主动设置专题专栏。积极服务创新和改革项目信息公开,主动设计、制作了阳光基本农田、不动产统一登记、绩效目标管理、“两学一做”等专题,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信息更新。

(二)稳妥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778件、涉及政府信息2550条。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方面,占总量的72.6%;申请区域主要集中在之江、拱墅和江干,占总量的67.8%;申请渠道多样,信函和网络申请占总量的63.8%。

(三)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培训。结合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下放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组织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依申请公开案件和具体诉讼案例等进行了指导,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提升了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了依法行政。

(四)继续推进征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拆迁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大土地征收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深化市局门户网站“阳光征迁”专页建设,及时发布征地拆迁冻结通告、听证告知书、批后两公告等信息,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12类、46项信息,共计信息3824余条,政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3500余条,政务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100余条,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8件,涉及政府信息2550条。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的403件,占51.8%;不予公开的90件,占11.57%。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诉讼案件20件,同比略有下降。同时,全年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4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0余人次,电话咨询110余人次,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举报2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不够。今年,我局将在继续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加大主动公开。结合门户网站改版契机,合理设置栏目,加快推进主动公开目录和负面清单公开,依托政府网站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动线上线下资源衔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提高依申请答复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入手规范政府信息答复,健全与业务单位的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大格局。依靠省、市公开部门,主动协调法制办、法院,积极推动出台滥用申请制约规定。

三是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基础上,结合下放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