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领域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为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出台政务公开规范文件。按照《杭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知》(杭土资发〔2017〕19号),提出3大方面12个具体工作任务,细化措施要求,明确责任分工。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原则,完成我局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并布设到省网站集约平台。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督促8个分局、县(市)局将本级网站迁移集约到所在县(市、区)政府,永久下线主城区7个分局子网站。
(三)积极做好文件政策解读。建立实施“三同步”制度,即实行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方案、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的要求。2017年,重点就《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杭州市地下空间用地审批和不动产登记办法》进行了解读。10月,我局局领导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新闻发布会,专门发布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成果并回答问题。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61号)要求,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征迁信息。积极做好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征地信息加载,加快推进本局网站“阳光征迁”专题完善,确保征地信息公开协调一致。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征地工作流程和格式文本,加快流程再造。同时完善相关作业指导书,进一步梳理征地批前、征地批后、征地(经济)补偿安置方案审核等作业指导书,严格落实征地程序,减少征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最大程度保证征地依法性、程序性、公开性。积极配合拱墅区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主动与拱墅国土分局衔接,支持相关工作。
(2)主动公开土地出让信息。按照全省土地出让网上交易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土地出让网上交易。及时主动公开杭州市区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及2017-2019年杭州市区供应三年滚动计划汇总表、2017-2021年杭州市住宅用地供应中期规划汇总表。在门户网站、“杭城土地推介”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土地出让供应计划。主城区出让经营性用地81宗3154.4亩。所有出让和成交信息均已在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同步发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81条和成交信息81条。
(五)加强政务信息教育培训。组织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及依法行政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形势分析,依申请公开案件和具体诉讼案例等进行了剖析,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提升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12类、46项信息,共计信息4576条,政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375条,政务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070条,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4件,涉及政府信息3753条。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的412件,占59.4%;不予公开的51件,占7.3%。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9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总件数略有下降。同时,全年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6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7人次,电话咨询127次,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举报1件。
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公开深度需进一步拓展。当前能够保证《条例》要求应当公开和要求重点公开的信息得以主动公开。但公开还以结果公开为主,与全面推进“五公开”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2、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面对依申请公开数量的持续高位,仍需探索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路径和机制,以降低行政成本。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对于热点信息,需及时有效回应,切实提高回应关切的说服力。
3、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部门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牵涉面广,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与新任务新要求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
七、2018年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
2018年,要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仅在“量”上扩展,更要在“质”上发力,继续推进完成“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
一是主动公开要标准化。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网站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市局门户网站标准化建设,对标国土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推进市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实现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继续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申请答复要程序化。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继续落实疑难案件会审制度,积极采取行政调节手段,争取减少法律风险。
三是重点领域要公开化。结合“互联网+”,加快推进局本级“阳光征迁”网站信息完善,建立一套资料完整、监管到位、程序得当的征迁体系,保证百姓最为关心的内容应公开尽公开,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充分保障百姓知情权。继续关注拱墅区征迁、房屋补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情况,密切关注试点工作的进展以及成果,同时结合省法制办、省国土厅征迁工作要求,做好相应的分析研究,为下一步全市推广做好准备。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