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春江街道春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6年10月擅自占用春江街道春江村集体土地营建景观公园,国土富阳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经查,该合作社占用土地面积1.7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调现状为耕地。2018年5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7亩土地;没收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17385元。春江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8年5月缴纳了罚款,国土富阳分局根据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了没收的建筑物,并向富阳区纪委提出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建议。
富阳区春江街道春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建景观公园案
富阳区春江街道春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6年10月擅自占用春江街道春江村集体土地营建景观公园,国土富阳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经查,该合作社占用土地面积1.7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调现状为耕地。2018年5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7亩土地;没收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17385元。春江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8年5月缴纳了罚款,国土富阳分局根据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了没收的建筑物,并向富阳区纪委提出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