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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识—国家宪法日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9-12-04 09:47 浏览次数: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这一天,也就是宪法的生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就是法律的法律,所有的法律都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不得违背宪法。宪法,看似遥不可及,你也许认为自己从未和它直接打过交道,其实,你所享有的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是由宪法所赋予和保障的。

其实,设立国家宪法日并非我国独创,世界上很多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意大利、波兰、俄罗斯等,都设有宪法日。作为国家的一个法定节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规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12月4日,我们即将迎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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