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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地质环境处 发布日期:2019-05-20 13:07 浏览次数:

杭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

回头看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回头看行动方案和刘国洪副市长批示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质量,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成立杭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祥荣任组长,王国京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分局、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下称市地灾防治技术中心)主任汪晓亮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王国京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处程华林处长、市地灾防治技术中心副主任朱连根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两个核查组,核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核查组由陆健青副处长带队,刘永祥为联络员,共分四个小组,每个小组由市地灾防治技术中心2名专家组成,负责检查淳安县、桐庐县、富阳区、萧山区、滨江区、西湖景区;

第二核查组由程华林处长带队,倪宋燕为联络员,共分三个小组,每个小组由市地灾防治技术中心2名专家组成,负责检查临安区、建德市、余杭区、上城区、西湖区。

二、排查范围和主要问题

(一)排查范围。

本次回头看对2017年“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完成的858个综合治理项目(含99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和已核销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二)主要问题。

1.已完成综合治理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避让搬迁项目:危险区房屋未全部拆除;搬迁群众宅基地未落实、补偿款未发放到位、安置小区未竣工。

(2)工程治理项目:未完成交工验收、无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书;未安装永久性标识牌,或标识内容不规范;未落实工程管理和维护单位;未开展管护工作。

2.已核销隐患点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调查、审核、批准、公示、销号等核销程序不规范。

(2)没有隐患点核销通知书。

(3)通过避让搬迁核销的隐患点,原危险区未安装警示标识牌或存在违规开发建设。

3.台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认定、危险区范围调整等资料不齐全。

(2)避让搬迁项目管理清单资料不齐全,责任签名缺失、后补。

(3)工程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测资料不齐全,专家验收意见存在缺失、后补、代签。

(4)核销申请表、调查报告、调查情况表、批复文件、公告、核销通知书等隐患核销资料不齐全。

(5)项目资料未录入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或录入资料不规范。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对2017年以来已完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和已核销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每点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找出问题,彻底追查根源,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统一汇总,为整改提供依据。

(二)坚决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逐一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避让搬迁项目旧房未全部拆除或安置不到位的,要压实责任,限期完成;工程治理项目未完成或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的,要严格执行《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确保整改到位;隐患点核销不规范的,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把关,规范审查程序;安全监管不到位的,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建设;台账管理不规范的,要严格落实一点一档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三)长效监管。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聚焦共性问题的关键症结,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着力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管理、综合治理项目管理、治理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提炼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宣传推广、经验交流,促进各地比学赶超、共同提高。

四、回头看工作阶段

(一)县级再自查阶段(2019年5月初-5月15日)。

各区县(市)政府在4月份县级自查基础上,结合省行动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已完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和已核销的隐患点进行全面自查,对照技术标准逐个开展现场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认真填写附件2、3,并在5月15日前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级初步核查阶段(2019年5月6日-5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县(市)上报的表格进行汇总,了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并按照不低于30%比例开展现场核查,于5月31日前将汇总后的附件2、3,以及核查情况总结报告(包括核查工作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政策建议等),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三)市级再次核查阶段(2019年6月3日-6月14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市级初步核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各地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指导各地做好难点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各地整改情况开展市级再次核查,于6月14日前将汇总后的附件2、3,以及核查情况总结报告(包括核查工作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政策建议等),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抽查阶段(2019年6月15日-7月15日)。

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分析各设区市上报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治情况,组织成员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按不低于10%比例开展抽查,并于7月15日前汇总抽查情况。

(五)整改阶段(2019年5月初-12月底)。

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针对自查核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制订整改方案,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形成整改工作总结,经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汇总后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回头看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及整改结果、整改难点和意见建议),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于12月底前报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六)检查考核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2月)。

按照考核办法组织验收,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若干个考核组组织实施。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通报问责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履行开展回头看行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拉高工作标准,加快整体推进,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市回头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回头看行动的指导和督促,做好工作计划制定、清单资料准备、信息统计汇总等工作。各地要把开展回头看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二)严明工作纪律。参加回头看行动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一点一表要求,认真排查项目完成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如实填报、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各地要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如实反映项目实际情况;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核对上报数据,对工作中发现存在玩忽职守、虚报瞒报、整改不力等情形的,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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