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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647/2019-20417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9-07-24
文  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杭州市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信息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9-07-24 09:15 浏览次数: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杭州迎亚运、奔小康、建名城的关键一年。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升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杭州市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新区(含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计划供地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抢抓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浙江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杭州亚运会筹办等多重战略机遇,坚持以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按照“锁定总量、优用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安排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优先安排存量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管理,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导向作用,积极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为杭州在更高层次上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严控增量,撬动存量。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以增量撬动和激活存量, 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供而未用土地开工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做好“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工作,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优化空间,供需平衡。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区域联动发展,调整优化用地空间,着力提升市区功能品质;推进城市空间立体开发,以用地空间的优化促进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创新计划管理方式,以供给侧调控为主要手段,从需求侧出发,根据各区域的商品房库存情况,结合潜在供地规模,合理确定各区域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规模,针对市场需求力求精准供地,增加有效供给,稳定房地产市场。

3.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坚持以改善社会民生、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优先安排社会民生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大力支持浙商回归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用地需求,强化以数字经济、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的用地保障,合理满足以传统优势产业的用地需求,稳定、均衡生活用地供应,增加生态用地供应,适度控制生产性用地供应,大力促进民生改善、产业提升和区域协调发展。

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三、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杭州市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3937.0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商服用地安排219.3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5.57%。

2.工矿仓储用地安排760.48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9.32%,占年度土地出让总量的40.30%(出让总量含备选项目)。

3.住宅用地安排1142.4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9.02%。

⑴商品住宅用地安排545.66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47.76%,占计划总量的13.86%。

⑵保障性住宅用地安排596.77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52.24%,占计划总量的15.16%。市区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项目所需用地,除历年已供土地外已全部列入年度供应计划,应保尽保。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包括公共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园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等)安排681.99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7.32%。

5.交通运输用地安排809.21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0.55%。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安排321.09公顷,占计划总量的8.16%。

7.特殊用地安排2.51公顷,占计划总量的0.06%。

具体结构详见下表:

土地用途

供地计划(公顷)

供地计划(亩)

占比

1.商服用地

219.37

3291

5.57%

2.工矿仓储用地

760.48

11407

19.32%

3.住宅用地

小计

1142.43

17137

29.02%

商品住宅用地

545.66

8185

13.86%

保障性住宅用地

596.77

8952

15.16%

4.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681.99

10230

17.32%

5.交通运输用地

809.21

12138

20.55%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321.09

4816

8.16%

7.特殊用地

2.51

38

0.06%

合计

3937.09

59056

100.0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杭州市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上城区供应28.2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72%;下城区供应109.9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9%;江干区供应315.8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02%;拱墅区供应230.6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86%;西湖区供应311.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91%;滨江区供应106.9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2%;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应251.5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39%;原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供应354.3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00%;余杭区供应669.3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7.00%;萧山区供应960.4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4.39%;富阳区供应322.8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20%;临安区供应275.7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00%。

具体详见下表:

区域

供地计划

(公顷)

供地计划

(亩)

占比

上城区

28.29

424

0.72%

下城区

109.96

1649

2.79%

江干区

315.81

4737

8.02%

拱墅区

230.66

3460

5.86%

西湖区

311.39

4671

7.91%

滨江区

106.90

1603

2.72%

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51.51

3773

6.39%

原大江东产业聚集区

354.30

5314

9.00%

余杭区

669.30

10040

17.00%

萧山区

960.42

14406

24.39%

富阳区

322.81

4842

8.20%

临安区

275.73

4136

7.00%

合计

3937.09

59056

100.00%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重点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用地,突出交通、环境、亚运三大领域的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合理满足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禁止类项目安排供地。

1.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优先确保杭州地铁7号线、杭州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风情大道快速路、湖州至杭州西及杭黄铁路连接线工程、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铜鉴湖防洪排涝调蓄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发挥交通运输用地对城市结构和功能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运河亚运公园、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杭州市肿瘤医院迁建工程、杭州市祥符水厂扩建工程、亚运射击射箭现代五项馆、余二高改扩建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供应,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切身感受。

2.大力支持数字经济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围绕打造数字经济第一城,继续加大对云计算与大数据、数字内容、视频安防、信息软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等优势产业以及5G商用、集成电路、区块链、量子技术、物联网等新兴产业项目用地的保障力度,大力支持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新能源、航空航天、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未来产业发展,合理满足机械、化纤、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用地需求,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3.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精准、均衡供应住房用地。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要求以及“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原则,结合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分类调控目标。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坚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任务,针对市场需求精准供应商品住房用地,科学把握住房供应套型结构,促进民生改善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着力推进拥江发展,加快形成交通共网、设施共建、产业共兴、社会共享、城乡共富、环境共保、边界共融的区域统筹发展新格局,以更高的品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促进城市国际化与城乡一体化的融合发展,为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1.优化主城功能布局,提升综合实力和居住环境品质。加快老城区减载、增绿、提升,推进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和影响主城功能的传统产业外迁,加大公共开敞空间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项目工程的用地保障,合理满足现代服务业和无污染的高技术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塑造繁荣繁华、韵味独特的品质。

2.优化三大副城、六个组团以及富阳城区、临安城区的发展布局,增强集聚功能和服务能级。支持三大副城、六个组团以及富阳城区、临安城区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旧城区改造,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产业和高附加值现代服务业涉及的用地需求,引导产业向重大平台集聚。

3.积极支持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确保特色小镇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凸显各自的功能特色,不断增强其对周边区域的服务职能;积极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中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供保障,加快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文化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改善等工程建设,以景区标准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振兴乡村产业,挖掘乡愁文化,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三)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入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大力推进“空间换地”,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重大平台、优质项目倾斜,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探索建立“以存量定增量”的挂钩制度,狠抓存量盘活,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用地供应,促进拆后土地尽快形成有效利用。坚持“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深入实施“空间换地”政策,推进城市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2.深入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强化招商选资,严格执行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控制,强化节地、环境、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集约用地考核机制,深化“亩产效益”的内涵和外延,积极探索居住、商业、行政办公、教育等用地的差别化节约集约用地调控管理政策体系。积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支持建设多层或高层工业楼宇。积极开展节地示范活动和企业节地挖潜活动,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3.继续强化批后监管。全面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积极推行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等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促进已供土地尽快开发建设,加快“僵尸企业”、落后产能腾退土地,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盘活低效闲置土地。

(四)加强土地市场建设

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面落实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探索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和差别化地价政策。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五、计划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本计划需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本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由正式项目和备选项目两部分组成,实行适度弹性管理,备选项目在不突破供应计划总量控制的条件下视作符合供应计划。

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各属地政府(管委会)应当于五月底前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保障措施

1.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要求,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实施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

2.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切实把握好土地出让节奏、时序和价格,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依托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完善土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4.健全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和监督考核管理,提高计划的执行率。建立计划执行的监督制度,供地计划经批准后,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同时,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实施计划执行的考核管理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附件:杭州市区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等3张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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