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晋利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余杭区塘栖镇泰山村5019.45平方米(7.53亩)集体土地建设厂房,总建筑面积3582.7平方米,所占土地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年11月,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对该案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582.7平方米建(构)筑物,并处罚款258218元。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复耕,罚款已向余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杭州晋利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杭州晋利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余杭区塘栖镇泰山村5019.45平方米(7.53亩)集体土地建设厂房,总建筑面积3582.7平方米,所占土地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年11月,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对该案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582.7平方米建(构)筑物,并处罚款258218元。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复耕,罚款已向余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