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就2020年度不动产登记窗口网络培训课程制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服务、货物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二、标的需求
(一)项目概况说明
本次项目2020年度不动产登记窗口网络培训课程制作服务项目。
(二)报价说明
总价不超过8万元。
(三)成果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课程制作完成。(具体以合同为准)
(四)项目内容
采购15节网络课程,每节课60分钟。协作单位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拍摄拍摄制作登记业务、服务培训内容,后期进行编辑,配置画面及实时字幕,形成网课视频。(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五)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请于11月5日-11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联系采购方索取。
(七)采购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9点30分,地址: 市民中心E座701室。
三、资格审验及询价小组
(一)资格审验
拆封密封报价前,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审验。附上资格审查指标表:
表2 资格审查指标
序号 | 评审因素 | 供应商资格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现场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2 | 法人委托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谈判资格。上述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谈判会议现场,以便校验;未按规定携带或携带不全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二)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方代表组成,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谈判结果确定前保密。
四、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成立谈判小组,对所有谈判单位进行评审
1.由谈判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谈判小组抽签确定一家供应商。
2.该项目经2轮报价后,一经谈判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谈判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二)当场公布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馆)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71-88216197
邮箱:7104453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