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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0-04-13 13:3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建设国际一流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营商办[2020]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杭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杭州市建设国际一流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以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标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杭州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动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创新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优化企业开办程序。推进“一网通办”, 升级优化“开办企业(杭州)平台”系统,实现“一网提交、一次交互、数据共享、信息互认、零跑审批”, 加大电子公章应用探索、电子发票的推广使用,提升全流程“一件事”网上办件比例。实体整合“一窗通办”,提升打造“开办企业服务专区”,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实现“一窗进出、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日办结”。制定“一窗通办”标准化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水平。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共享应用,为所有市场主体核发电子营业执照,可通过手机等智能终端领取、下载和使用。优化智慧办税,实现信息智能配对、系统自动审批。首次申领发票一次性核发“万元版增值税普通发票50份、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同步开通发放税控设备。鼓励推行税控设备首年服务费免单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实现开办企业“ 一日办结”。统一业务办理入口,新开办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后,间隔一定期限办理“首次申领发票” “首次员工参保登记”业务,全面整合在“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办理,各环节办理时间合计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一网一窗全环节办理”同质同效。员工参保登记在设立登记时进行数据采集,系统自动审核入库,无需单独申请。分时办理员工参保登记的,通过数据共享推行无纸化全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和领取书面凭证。各环节事项全面共享实名验证信息,确保一次验证、全程复用,避免重复采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推行开办企业“零费用”。在新开办企业免费送章不少于3颗基础上,2020年再加赠发票专用章。“首次申领发票”由政府免费赠送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确保开办企业“零费用”。提供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含税控设备)等免费快递送达、商业银行预约开户、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增值便利化服务。提升经营范围标准库应用,强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信息精准推送,完善“统一地址库”数据共享应用,建立办结后信息实时跟踪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4.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改革。在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最多90天”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最多80天”,实现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深化“标准地+区域评估”改革,工业用地“标准地”项目全市域全覆盖,推广应用“标准地数字地图”系统,将区域评估结果数据和土地出让信息数据及时整合进“地图”,促进区域评估改革扩面,为企业选地、项目落地提供信息支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5.打造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快速通道。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推行小型仓储工业项目、改造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针对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通过精简和合并审批事项,将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减至5个环节13个事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办理,并实行“一表式”申请和受理。取消人防工程建设设计许可、施工图审查,对符合城乡规划或本市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规划验线采用告知承诺制;免于配建防空地下室,无需缴纳易地建设费。推行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事项全流程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上由区级部门办理;涉及市级部门审批权限的事项,全部下放区级部门。(牵头单位:市建委)

6.优化简易低风险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能够保证独立承担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的,可以自行聘用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取消质量安全首次工作交底会,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频次简化为1次。开展责任保险试点,建设单位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或类似保险产品)的方式,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保证工程质量。(牵头单位:市建委)

(三)推进市政接入工程服务便利化改革

7.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优化审批流程,小型外线工程审批实行承诺备案制,对200米以内低压用户的外线工程,工程规划及施工相关许可实行备案管理,审批材料采用容缺受理制,企业用电报装电网配套的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依托投资审批平台,实行统一受理、联合审批和限时办结,联合审批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压缩办电时限,精简办电环节,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电子合同网签流程,合并申请受理与合同签订环节,线上提前获取小微企业表计安装位置照片,实现查勘不见面,具备条件直接装表,做到小微企业办电2个环节,接电时间压减至14天;高压用户通过流程再造,压减为3个环节,办理用电时间平均时长控制在35天以内。降低办电成本,低压由供电部门全额承担表箱及以上供配电设施、土建工程等费用,接入容量由原来50千伏安及以下,全地区放宽到160千伏安及以下;10(20)千伏高压接入企业客户,供电公司和属地政府共同延伸电气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适用于2020年立项项目),实现办电“零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利用智能检测系统,快速精准定位和智能隔离故障点,城市供电可靠性户均停电时间、次数分别控制在1小时/年以内和1次/年以内。(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8.开展获得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化行动。完善小微企业用水、用气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市政设施接入效率和可靠性。推进获得用气、获得用水等事项“套餐式”的“一次申请,统一受理”工作,纳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管理,实施“312”标准,即用户从申请至接通最多3个工作日、1份材料、2个环节。依托地块配套核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市政公用企业提前介入机制,通过系统推送的形式,市政公用企业可提前获取项目信息,并主动对接需求,建设配套公共管网,为提供报装服务做好准备。(牵头单位:市建委)

(四)优化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化改革

9.实现财产登记全流程“1个环节”。集成涉企转移登记环节,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双方可持自行签订的买卖合同办理税收缴纳和不动产登记。设立“财产登记综合窗口”,实行“一人一窗、一个平台、并行集成、统一管理”,办事企业、群众“同窗立等”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施财产登记“一网通办”,在浙江政务网建立“财产登记综合平台”,网签、税收、不动产登记等事项一并纳入。实现“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财产登记线上业务“一个平台、一网办结”,线下业务“一个窗口、一个环节”,“5+2”服务不间断。(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10.实现财产登记“1天领证”。优化涉企税费缴纳方式,提升涉企办税效率,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交易纳税价格评估系统,对企业间房地产交易登记,按照房地产交易纳税价格评估系统数据,予以即时办结。推行不动产单元码和“土地码”的应用,通过“一地一码”归集各部门审批数据和电子证照,应用于财产登记,实现涉企登记零资料“一码申请、一码发证”。(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11.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围绕基础设施可靠性、信息透明度、地理覆盖、土地纠纷解决、平等获得财产等五个方面30项子指标,全方面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加快完善登记信息查询、地籍图更新、登记测绘投诉 、土地纠纷案审信息公开等机制。对除国家明确的规税、规费以外的费用,如律师费、手续费等,倡导降费减负,并明示减免的条件、额度和适用对象。(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五)深化信贷金融改革

12.提升获得信贷水平。积极向人行总行征信中心申请,争取将杭州市纳入到全国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城市,推动动产抵押登记统一化、线上化、快速化。优化提升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杭州e融),拓展平台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撮合量。加强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的信贷投放,巩固减费让利成效,确保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提升企业信贷获得感。(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1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瞄准新兴产业领域企业,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信息经济投资基金、文创基金等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资我市。兑现补助政策,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费率降至 1%以下,制定杭州市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推动市融资担保公司、各专业领域融资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4.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全面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抢抓设立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改革契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强化与各大证券交易所的战略合作,提升在杭民营企业上市、并购服务质效。完善发债推荐、增信担保等配套机制,帮扶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优化民营企业债券期限结构。提升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白沙泉并购金融街区等金融特色小镇(街区)的集聚力、影响力、服务力,吸引优质资本和项目落地杭州。(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六)优化税收服务便利化改革

15.减少纳税次数。优化网上申报,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报表合并申报,纳税次数缩减一次,网上办税率提升至90%。推行主税附加税 (费) 一表集成申报,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自动计算、自动申报、集成扣款,实现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优化社会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征缴模式。(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16.压缩纳税时间。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通过财税一体化系统自动采集数据转换为申报表,实现“一键报税”,减少纳税人准备时间和申报时间。通过推广应用征纳沟通平台、加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推广和应用、优化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发票在线验旧领新功能、提供发票免费邮寄服务、拓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款缴费方式等多种形式节约纳税人纳税准备、申报和缴纳时间,全市纳税人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20小时以内。(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17.降低税费负担。推进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完善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出台杭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文件,对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以上在杭经济开发区区域试行1.5元/平方米的最低税额标准。做好留抵退税,对符合退税条件的企业主动宣传、精准推送,确保税款应退尽退。(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七)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

18.提升通关效率。全面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申报功能应用率达到 100%,实现跨境贸易企业全覆盖。全面推广进口“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鼓励企业采用“提前申报”方式报关,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优化进口产品强制性认证免办申请审核流程,实施申请材料先行审核,压缩审核审批时间至 2 个工作日办结(48 小时),特殊需要的当日申请当日办结。落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口岸处)、钱江海关]

19.优化口岸通关服务。优化标准品监管模式,在企业有紧急需要时,依相关法律法规优先实施查验和检疫处理,合理提高查验效率;对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明的进口标准品,在申报时先声明、后验证。推动港口集装箱一码通项目建成投用,推进口岸作业各环节无纸化。加快推广 ETC 不停车收费系统,提升物流速度。建立与上海、宁波和嘉兴等杭州市跨境贸易主要进出口口岸城市联机制,实施双城联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口岸处)、钱江海关]

20.规范跨境贸易经营服务收费。完善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公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强价格监督检查开展不合理收费行为治乱行动进一步规范港口、船公司、集装箱堆场、查验场站、中介代理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照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减免的涉及跨境贸易相关各类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搭车收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八)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1.加快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梳理与《条例》相悖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市区两级营商环境工作联动机制,加快转变营商环境指标考核导向模式,从“政府内部考核导向”转向“企业和第三方评估导向”,将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实到企业是否真正提高获得感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2.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探索公司僵局解决途径,加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增强社会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优化示范判决+集中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的一站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探索证券期货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拓宽投资者维权渠道,有效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总结证券期货领域保护中小投资者解决纠纷经验。(牵头单位:市法院)

23.依法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统筹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加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在商业纠纷多发领域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为商业纠纷案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提高无纸化网上立案率。优化立、审、执流程,落实繁简分流试点改革新举措,适用商业纠纷案件快审快执机制。加强鉴定机构定价审核,试行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达到降费增效的目的。协调有关行政部门,通过律师协会等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律师行业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法院)

24.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发挥好杭州破产法庭作用,加强审判力量,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畅通破产启动程序,推进破产立案常态化、规范化,并积极开展执行转破产工作。落实破产简易审理意见,提高简易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应用破产审判“互联网+”模式提升审批效率,通过全国破产重整信息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多个平台进行债权申报、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压减案件审理时限,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在6个月内办结。(牵头单位:市法院)

(九)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监管环境

25.推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制定公路维修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指导意见,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全过程监督。改进招标信息、政策法规、合同执行情况等信息发布、查询体系和渠道,扩大范围,一站查找。整合各区、县(市)交通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一库抽取。制定公路维修项目招投标信用评价制度,加强计划编制、设计及预算合理性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26.推进招投标公平竞争。以电子招投标为载体,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减少招标投标环节中的人为因素。推进全市招投标市场统一市场准入条件、统一招投标管理政策、统一行业招投标监管标准、统一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统一市场主体库建设。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全市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 完善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全市招标投标监管信息化体系,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强化动态监督和预警,建设大数据集成分析平台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牵头单位:市审管办)

27.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全门类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执法。建立企业对接机制,协助开展打假护企和海外维权。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和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和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建设智能制造、5G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相关技术领域专利导航数据库。发挥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导向作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开展专利保险试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8.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建立涉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审查质量。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重点围绕信用信息披露、联合奖惩措施、信用权益保护、信用行业发展、信用环境营造等内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0年底前,双随机监管事项100%覆盖,掌上执法应用率90%以上。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对裁量基准实施动态调整,研究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29.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建好“亲清在线”数字平台,推进政策兑付流程再造,加强数据协同,提升数据质量。创新财政资金在线支付方式,完善和拓展诉求在线直达、事项在线许可、政策在线兑付、服务在线落地、绩效在线评价等服务功能,推动“1+12”等各项惠企政策精准落地,打造杭州亲清新型政商服务系统。推进浙江政务服务一体化2.0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强化数据共享平台与部门条线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在线推送,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比率。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约办理、全城通办、智能导办、延时服务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企业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审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

30.打造“全国数字治理第一城”。做强做优城市大脑,做深做细“移动办事之城”,运用区块链的理念和技术,探索打造“指尖上的行政服务中心”。深化数字驾驶舱建设,即时在线提供全方位监测、分析、预警。提升已建成的11大系统48个城市大脑应用场景的使用率,促进区县级场景共享、共用。根据百姓需求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真正让“大脑”更聪明、让城市会思考、让生活更美好。(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审管办)

31.深化信用杭州建设。围绕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标杆城市,推动信用在社会、经济管理中深度应用。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政务领域实现信用信息高效共享和反馈,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信用监管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贯通钱江分、芝麻信用等政府、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推动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深入人心,使杭州成为“最讲信用的城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十一)营造包容活跃的创新创业环境

32.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计划等,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范围。加强孵化培育,引导众创空间、孵化器向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加速创业项目产业化发展,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深化科技金融,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支持科技担保、科技信贷发展。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到2020年市本级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达30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10亿元。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逐步扩大科技担保资金规模,探索建立企业助贷服务产品,完善科技金融服务链,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3.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落实“人才生态37条”及其补充意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打造数字经济和制造业“双引擎”,深入实施全球引才“521”计划等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院士岛等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作用,以更有力的举措加快引进顶尖科学家和领军人才。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引进和合作建设世界级一流科研院所,培养和集聚一批优秀人才。继续优化职称申报、博士后补贴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等人才服务,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下、用得好。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适时调整最低月工资标准,制定出台夜间工作津贴标准,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

34.提升市场开放度。提升外资招引质量,2020年努力实现实际利用外资平稳增长,总量确保全省第一。积极应对贸易摩擦,稳住外贸基本盘,推进跨境电商发展,深化eWTP杭州实验区建设,推动市综试区向数字自由贸易区试点升级。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发挥数字贸易产业优势,支持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引导企业主动出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牵头单位: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综试办)

(十二)营造美好宜居的幸福环境

35.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高水平推进“美好教育”建设,实施《杭州市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深化新名校集团化战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增加教育资源有效供给,2020年计划新建竣工中小学、幼儿园70所以上。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完善城市医联体运行新机制,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力度,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加快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分级诊疗体系。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加大养老机构床位供给,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打造“幸福养老示范区”。全面提升博物馆发展水平,持续推进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杭州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乡村文化走亲活动,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智慧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深化“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实践”和“最美杭州人”选树工作,巩固拓展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实践成果,充分发挥改革先锋、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先进榜样的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6.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0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含),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推进县级以上城市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彻底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V类水质断面大幅减少,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力争100%达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要求,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3%。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实施造林4.5万亩,保持森林覆盖率稳定增长,推进建德、淳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县域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构筑生态绿色屏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7.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二期、三期及迎亚运保畅通快速路网建设,深化公共交通系统优先、融合发展战略,打造高水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高能级城市对外交通枢纽和网络,提升对外交通便捷度。启用铁路杭州南站,推进萧山国际机场三期新建T4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铁路杭州西站、萧山机场高铁站、湖杭铁路、沪杭甬高速改造、留下互通、彭埠互通、运河二通道等重大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实施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各区、县(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工作,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并加强效能评估。各区、县(市)要落实属地责任,聚焦本地区营商环境的实际问题,列出清单,分类、分层、分责限期挂账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上下联动,推动省市县三级协同改革。积极争取省里对杭州市营商环境重大改革的政策制度支持,推动省市联动改革。完善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和政策创新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不同途径定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市)政府要组建专班,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动与市级部门对接。推动形成上下一心、互促互动、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培训督查,促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统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培训工作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加强政企沟通和宣传解读,听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充分展示杭州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做好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修订完善杭州市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对各区、县(市)、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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