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建后,对原杭州市国土局、原杭州市规划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清理,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动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加速融合;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上位法已修正,但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还没有及时调整,或已有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二、 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三、 主要内容
《通知》对制定依据、清理范围、数量、实施时间进行了说明。根据清理结果,此次清理文件均为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对决定废止的《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土字〔1995〕200号)等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目录形式予以补充说明。
四、实施时间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杜静
联系方式:85254846、1826716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