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 桐庐县百江镇后河村村民张某、李某等人未经审批擅自在桐庐县百江镇后河村上坞口非法开采山体石料,并将开采出的石料偷运至桐庐县黄安码头销售。因非法开采石料价值较大,2019年1月,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张某、李某等人无证开采案移送桐庐县公安局处置。张某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000.00元,李某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000.00元。
桐庐县百江镇后河村村民张某、李某等人无证开采案
2017年8月, 桐庐县百江镇后河村村民张某、李某等人未经审批擅自在桐庐县百江镇后河村上坞口非法开采山体石料,并将开采出的石料偷运至桐庐县黄安码头销售。因非法开采石料价值较大,2019年1月,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张某、李某等人无证开采案移送桐庐县公安局处置。张某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000.00元,李某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