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君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推进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实施细则出台的建议》(富1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设施用地管理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就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地加快,设施农用地的数量、规模和需求也越来越大,既有保障设施农用地的政策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我局一直关注这方面问题的研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问题调研,并着重从以下方面推进这项工作:
一、呼吁国家层面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题
今年3月,在配合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准备全国人大代表于跃敏“关于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题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材料时,针对区域发展用地需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难调和、现有土地政策与农业新业态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我局提出了“在国家层面统筹推进跨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差别化保护,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对不同发展区域制定差异化用地政策,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的建议,希望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呼吁,国家层面能进一步完善用地政策的顶层设计,有效解决实践中设施农业用地等农业农村发展用地较难落地的困境。
二、市级层面多措并举加大对设施农业用地的保障力度
为切实支持设施农业生产发展,我市自2019年以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政策研究与服务保障力度:
一是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我市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对象的乡村产业振兴大会,对乡村产业振兴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出台了《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19—2022)》《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动方案》等政策,明确了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强化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保障力度,促进我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充分保障生猪养殖用地。2019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杭州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86号),《通知》明确:对改扩建的规模猪场,如需配套建设用地的,由县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如涉及猪场配套建设用地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可使用地方预留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鼓励利用荒山、荒坡、荒废园地、荒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原有畜牧用地安排生猪养殖,允许在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生猪养殖场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生猪养殖用地占用农用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的,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取消附属设施用地规模15亩上限规定。生猪养殖用地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三方用地协议方式获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生猪养殖用地情况报区、县(市)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允许使用一般耕地作为生猪养殖用途,不需占补平衡。坚持集约节约用地,鼓励建设多层猪舍。
三是及时出台强保障促投资助发展文件。新冠疫情发生后,为有效解决我市涉农企业的困难,我局于3月9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强保障促投资助发展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发〔2020〕6号),《通知》在“聚焦保障重点”中明确规定:全力支持“菜篮子”工程。加大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力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辅助设施用地可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允许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无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种植类设施用地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前提下,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无需另行补划。
四是组织各地梳理急需用地的设施农业项目,推进项目早日实施落地。为加大对设施农用地项目支持力度,推进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文件的有效实施,我局在强保障促投资助发展文件下发后,重点选取了区、县(市)一批急需备案的设施农用地项目,逐批推进、靠前指导、跟踪服务、加快推进。
三、积极参与省设施农业用地实施政策的制定
今年2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规定,起草了《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我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做了细化。我局积极参与省级实施政策的制定,多次与省自然资源厅起草处室沟通,并针对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意见、建议。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的规定,我省各类设施农业用地的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需要省级层面合理确定,故,前期我局在多次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政策制定情况下,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我市设施农业用地实施细则的调研和系统内的意见征求,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我市实施细则的初稿。
下一步,我局将以促进和支持我市设施农业规范健康发展为主旨,跟踪省级设施农业用地实施政策的制定进度,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我市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的调研、意见征求等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服务、指导与保障力度,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兴旺。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