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市局动态

陈祥荣局长出庭应诉 推进规划资源法治建设

信息来源: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0-07-28 17:59 浏览次数:

7月28日上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陈祥荣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答辩。市局法规处、审批处、详规处和拱墅分局负责人到场旁听庭审。

本案系冯某某等8人不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拱墅区某指挥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为该许可行为影响其住房采光、安全等相邻权,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市政府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后,向江干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在法庭组织下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陈祥荣局长在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发表了答辩意见,对作出案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事实、程序、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在发表最后陈述意见时,陈祥荣局长指出,通过本案,市规划资源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要及时回应,认真交流,主动沟通释疑,使规划资源工作得到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市规划资源局将严格遵照规定,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来源:法规处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