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相关职责承担部门的通知》(杭编〔2020〕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市区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管理,加快推进一体化融合,经研究,决定延长《关于调整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的通知》(杭房局〔2017〕143号)的执行时间,延长期限为2020年8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
在延期执行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联系人:王丽婷,联系电话:0571-87214510。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