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一全市工业用地收储标准,提高做地效率和质量,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杭州市工业用地收储标准(试行)》的通知,在国内率先出台由市政府印发的为工业用地收储“量身定做”的入库标准。
我市在《标准》制订过程中积极调研,科学论证,借鉴我市《经营性用地收储标准》成功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业用地实际情况和特点,与各区、县(市)和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共同会商,征求意见,拟定《标准》。《标准》内容主要涉及前期手续、区域评估、地块场地、基础配套、地块权属、其他等六个方面共十二条。与我市《经营性用地收储标准》相比,该标准秉承核心要求不降低、先入轨再规范的原则,达到简明扼要,适用工业用地的编制目的。
《标准》的出台,旨在解决目前存在的做地主体不规范、收储标准缺失、场地未净延误开工等问题。《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一是提高工业用地做地效率和质量。通过出台全市工业用地收储标准,使工业用地做地质量有了统一的“准尺”;二是统筹推进全市工业用地做地工作。各储备机构能依据《标准》更好开展服务,各做地单位也能根据《标准》,提前安排做地各环节工作,加快做地进度,实现“先收储、后出让”、“地等项目”的目标;三是完善“标准地”制度的相关内容。《标准》是各地开展工业用地做地的工作指引,《标准》的出台是对我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内容的丰富与完善;四是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规范工业用地做地收储工作,政府提前为受让单位办理了相关前期审批手续,使工业用地受让后即具备开工条件,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
下一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照《标准》,把好验收质量关,加大对区县土地储备机构的指导,全面提升全市的工业用地收储效率和质量,确保《标准》落到实处,形成全市工业用地做地收储“一盘棋”格局,推进全市工业用地“统一标准、统一收储、统一出让”工作机制的落实。通过验收后的工业用地要及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实现受让后具备开工条件、“收储即上云”等目标,积极发挥我市“重要窗口”的领头雁作用。
(储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