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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杭登公字[2021]第3号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1-30 09:09 浏览次数:

一、征询异议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韩芬珠、何建华(共有人),继承人:何秀眉、钱泽伟(共有人)、何世新、陈爱英(共有人),不动产坐落:人民路鉴衡里20号101室。

2.被继承人:胡美英,继承人:胡宝新、任菊美(共有人),不动产坐落:景芳六区11幢2单元302室。

3.被继承人:施子灿、何志辉(共有人),继承人:施海岩、金友菁(共有人),不动产坐落:竹竿巷75号1单元101室。

4.被继承人:丁永水,继承人:姚莉莉,不动产坐落:六塘公寓16幢503室。

5.被继承人:丁东成,继承人:黄莲芝,不动产坐落:邮电新村9幢2单元304室。

(二)遗嘱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4)浙杭下证字第1316号公证书,立遗嘱人:王德培、倪月凤(共有人),继承人:王兴龙、王芹、 王萍,不动产坐落:朝晖二区47幢1单元502室,该房屋由王兴龙、王芹、 王萍继承。

2.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3)杭上证字第2165号,立遗嘱人:林金麟,继承人:杨秀珍,不动产坐落:甘王新村9幢2单元302室,该房屋由杨秀珍继承。

3.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3)杭上证字第14701号,立遗嘱人:周灵轩,继承人:王增勇、卢美华(共有人),不动产坐落:劳动路154号301室,该房屋由王增勇、卢美华(共有人)继承。

4.根据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7)浙杭钱证民字第6755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张宝金,继承人:张济根、王月琴(共有人),不动产坐落:锦园22幢71单元503室,该房屋由张济根、王月琴(共有人)继承。

5.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7)浙杭东证字第16967号,立遗嘱人:李若冰,继承人:陆煦,不动产坐落:启真名苑3幢703室,该房屋由陆煦继承。

6.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7)浙杭东证字第16966号,立遗嘱人:陆生勋,继承人:陆煦,不动产坐落:启真名苑3幢703室,该房屋由陆煦继承。

 

联系电话:0571-88227495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

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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