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性规范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
征求意见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传真:0571-85254800;
邮箱:273142397@qq.com
附件:拟废止市发规范性文件目录及《起草说明》
附件《杭州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