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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异议公告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12-23 16:10 浏览次数:
编号:杭登公网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根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约定书,将坐落于同仁家园金涛港7幢702室拆迁安置给朱顺水;将坐落于同仁家园怡心苑16幢2单元302室拆迁安置给朱俊彦,将坐落于同仁家园金河湾16幢1单元501室拆迁安置给朱顺水、朱俊彦,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根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约定书,将坐落于同仁家园金涛港1幢102室拆迁安置给朱顺水,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3、根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约定书,将坐落于同仁家园金涛港5幢3单元302室拆迁安置给朱晓燕,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4、根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约定书,将坐落于同仁家园金河湾10幢2单元501室拆迁安置给朱晓燕,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5、出让方: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中心 受让方:诸阿美 不动产坐落:德萃公寓1幢1单元902室,权利人诸阿美因眼部残疾不会书写,公告期1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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