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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异议公告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12-27 16:10 浏览次数:
编号:杭登公网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根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约定书,将坐落于西溪花园蒹葭苑15幢1单元902室拆迁安置给沈建芬,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根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约定书,将坐落于西溪花园芦雪苑2幢3单元901室拆迁安置给沈建芬,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3、根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约定书,将坐落于西溪花园流芳苑8幢3单元202室拆迁安置给丁西岩,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4、根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约定书,将坐落于五幸家园北区7幢1701室拆迁安置房安置给夏国相、谢红儿,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5、根据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约定书,将坐落于五幸家园北区4幢1404室拆迁安置房安置给夏国相、夏思燚、赵正华,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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