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城市特色和建筑景观管理的指导意见》。
本文件从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历史风貌处反馈。联系人:葛佳翌;联系电话:85254660。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C座812室。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城市特色和建筑景观管理的指导意见》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特色风貌与建筑管理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