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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市林业局联合下发 杭州市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行动方案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3-02 17:41 浏览次数:

为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审计署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市规划资源局和市林业水利局联合印发《杭州市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求对2015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梳理,严肃整改相关问题,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完善垦造耕地项目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与森林环境保护,确保我市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工作,8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及分工。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分别就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整改、国家审计署发现问题整改和全省涉林垦造耕地清查问题整改等三大问题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以及整改措施作了具体要求。

《行动方案》细化了工作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市规划资源局和市林水局联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整改工作负总责,具体做好耕地种植利用评估、补充耕地指标处理、生态保护修复、落实水土保持和后期管护、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县级整改验收等工作。二是强化督查,销号管理。各区、县(市)要切实加大对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的实地督查和指导力度,实时跟踪每个项目的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正常推进,高质量地通过上级的督查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各地要严格对照整改时限落实,完成整改的,及时组织验收销号。三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各地要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类似问题情况的其他垦造耕地项目,也要一并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当地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选址、立项、施工和后续利用,建立健全项目“前、中、后”全流程监管,推动生态造地,坚决扼制涉林、涉生态红线、超坡度等问题的再次发生。


(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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