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询异议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 被继承人:曲培敏,继承人:曲晓东,不动产坐落:凯旋新村3幢119单元305室。
2. 被继承人:洪晓芳,继承人:洪钊兴、张荷芬,不动产坐落:柳营巷2号1单元102室。
3. 被继承人:冯广潮,继承人:冯燕,不动产坐落:近江家园·五园9幢801室。
4. 被继承人:徐财根,继承人:童雅妹,不动产坐落:民生路9号2单元402室。
5. 被继承人:孙小道,继承人:陶国英,不动产坐落:遥祥寺巷7号3单元203室。
6. 被继承人:曾福庆、王群(共有人),继承人:曾洁、沈国荣(共有人),不动产坐落:闸弄口新村56幢4单元107室。
7. 被继承人:孔宪乐,继承人:孔建群、孔建敏,不动产坐落:中山中路小区2幢D号1101室。
8. 被继承人:金望复、徐凤珍,继承人:金徐伟、金文绢,不动产坐落:近江家园·四园11幢202室。
9. 被继承人:高龙根,继承人:赵秋英,不动产坐落:美政花苑47幢2单元703室。
10.被继承人:俞花珍,继承人:蒋志明、毛小龙(共有人),不动产坐落:滨江区西兴街道新州花苑31幢2单元502室。
11.被继承人:吕晓英,继承人:乐科恩,不动产坐落:钱江时代公寓1幢1单元803室。
12. 被继承人:高爱娟,继承人:贾凌、贾莹,不动产坐落:竹竿巷38幢2单元301室。
(二)遗嘱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9)杭证民字第5265号公证书,立遗嘱人:邹菊美,继承人:张晴涛,不动产坐落:庆丰新村20号4幢1单元501室,该房屋由张晴涛继承。
2.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5)杭证民字第7547号公证书,立遗嘱人:李佩芬,继承人:陈建明、胡杭琴(共有人),不动产坐落:三塘桃园12幢4单元601室,该房屋由陈建明、胡杭琴(共有人)继承。
3.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5)杭证民字第7548号公证书,立遗嘱人:陈仲轩,继承人:陈建明、胡杭琴(共有人),不动产坐落:三塘桃园12幢4单元601室,该房屋由陈建明、胡杭琴(共有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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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