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林业局等8部门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近日,由江干规划资源分局牵头,联合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江干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清风行动”。
联合检查组结合江干区实际情况,对凤起路花鸟市场、采荷农贸市场、南肖埠农副产品市场等13个重点农贸市场、1个花鸟市场、1家科研机构、2家制药厂、10余家餐饮企业、100多家商铺进行了重点检查巡查。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收购、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野生动物小知识:
野生动物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持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民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呼声更加强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成为社会共识。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狩猎、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相关行动和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