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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桐庐这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5-12 16:58 浏览次数:

近日,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

对在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中,

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

予以督查激励

桐庐县被评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闲置土地处置方面较好的地方

这也是2018年浙江省建立督查激励机制以来桐庐县土地节约集约工作首次获得奖励。

为此

2021年桐庐县将获得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2020年,桐庐县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优机制、强监管,率先落实杭州市工业用地“控地价、竞贡献”出让新政。

完善产业用地全过程监管



全环节纳入,提升监管系统性,一级市场用地在《杭州市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设置的9个环节基础上,创新增加股权变更限制、标准厂房销售、土地房屋转让出租等4个环节约定。建立杭州市首个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明确转让范围、转(受)让条件及交易程序等,加强转受让条件审查,破解二级市场交易无序。

多节点细化,提升监管操作性,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细化开竣工、投产等多个时间节点,新增各类违约情形认定、处置方式,明确失约补救措施、退出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操作性。

双主体共管,提升监管合法性,创新采取职能部门和乡镇(平台)双主体监管模式,在充分履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责的基础上,压实乡镇(平台)网格化服务和管理职责,形成日常监督与执法监管合力。

多策推进“三块地”降存控新



加快批而未供消化,对批而未供逐宗调查核实,制订一地一档、一地一策“快批、快供”。

督促供而未用开工,严格供地项目批后监管、履约监管,建立健全开工预警三级响应机制,对各环节存在滞后的及时下发开工提醒通知单,倒逼项目推进。用好府院联动机制,法院、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约谈机制等法律支持,收回拖欠出让金地块土地使用权。

大力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开展工业用地专项调查,梳理建立低效工业用地数据库。出台《桐庐县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暂行办法》,明确“自我提升、兼并重组、分割转让、取缔关停、收购收储”五种盘活路径,并在资金支持、部门监管、税费奖励上予以政策支持。

一年来桐庐县土地效益提升显著、管理机制不断规范、用地模式不断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三块地”消化创历年新高

全年批而未供消化任务完成率排名杭州市第一,获得各类奖励指标为近五年之最,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地块落地全保障。供而未用完成率为194%,首次收取企业延期开、竣工违约金500多万元。持续推进“三年一万亩”工业用地空间行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完成率141%。

二、土地履约刚性意识增强

自2020年5月起新出让土地,受让人均和属地平台签订全过程履约监管协议,明确达产评价期及违约责任。9月1日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正式上线,健全和完善了“信息发布—达成意向—签订合同—交易监管”交易流程,地块转让后新受让人全部按照桐庐县产业用地标准重新与属地平台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三、制造业高质量保障加强

统筹农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当年出让工业地块为前三年平均数的2.12倍,2020年新增产业用地比2019年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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