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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647/2021-58280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6-29
文  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关于做好2021年度杭州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6-29 12:5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自然资发〔2020〕1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自然资发〔2020〕23号)《关于做好杭州市2021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1〕6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杭州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地质勘查(基础地质、水工环地质)、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的人员(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申报平台

2021年度我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进行申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和量化评分标准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自然资发〔2020〕15号)和《关于做好杭州市2021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1〕67号)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量化评分标准见“省平台”。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有效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21年12月25日。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19年以来合计取得36学分即可申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以浙江省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登记为准,登记系统地址为http://gtzj.jystudy.com/#/。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各区、县(市)受理点或市直主管部门受理点。各受理点接收申报材料后,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及时通过系统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详见附件3,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五、公示制度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前将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核情况和相关信息在“省平台”进行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同步在“省平台”进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进入下一轮的专家评审,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评审。

六、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180元。申报材料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登录管理服务平台从“我的申报记录”中点击“马上支付”,可缴评审费用,缴费完毕后“省平台”生成电子发票。

七、申报纪律

1、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在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1)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而受到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

(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2、任现职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3、凡是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有在《建筑学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基层建设》(土建类)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律按提交虚假申报材料处理。

八、其他事项

1、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原则上须一致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已取得所从事专业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的除外。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可通过连续一年以上本专业脱产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相应的证书或证明后,将其最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以《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第二十条解释为准。

申报人有多个学历(学位)的,如有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历(学位),可按其最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2、职称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杭州市自然资源中评委办公室可以受理,评审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3、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全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统筹开展。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信息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职称评聘程序,并准确填写《事业单位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5。

4、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发文公布后,个人在“省平台”点击“电子证书下载”图标,下载本人的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评审材料将按报送程序统一退回到各区、县(市)受理点或市直单位。

5、各区、县(市)受理点,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和纸质材料受理点地址,详见附件6。


附件:1.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2.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

          3.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4.时间安排

          5.事业单位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6.各区、县(市)受理点及中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纸质材料受理地址

          7.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分表

          8.大中型工程项目、大中型规划项目分类表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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