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规范省、市职称申报程序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以下所称申报人员范围均指在杭州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职称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二、工程师申报及要求
1、杭州市中评委受理申报并评审的专业。地质勘查(基础地质、水工环地质)、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具体材料要求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杭州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函〔2021〕156号)。
2、杭州市中评委受理申报、委托省厅评审的专业。地质勘查(矿产地质、灾害地质、勘查技术与工程、物化探、遥感、化学分析与土工测试、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选矿试验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海洋工程与技术。具体材料要求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39号)。
3、为保障省、市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确保申报程序公平合理,上述2类工程师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均为7月15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均为7月28日。未按规定时限向杭州市中评委申报的,省厅各级评委不再另行受理,相关责任及后果由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承担。
三、高级工程师申报
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的高级职称申报由杭州市中评委受理,经市中评委评审推荐(即“中推高”),择优报省厅高评委评审。
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7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具体要求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39号)。
附件:
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39号)
2.关于做好2021年度杭州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函〔2021〕156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