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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局六举措推进城市规划品质提升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8-16 16:23 浏览次数:

一是强测绘基础。开展“四全测绘”建设,完成全市域9861平方公里0.1米正射影像、1:2000地形图、三维模型等数据采集工作。结合市委“六大”活动,对主城区永安、温泉和浮山3个街道44个社区进行“把脉问诊”,查找出社区规模大小不一、边界参差不齐、人口分布不均等典型问题,并配合市委组织部根据最新影像数据划定新一轮市区社区管辖范围。

二是抓规划引领。以“双评价、双评估”为抓手,精准识别国土空间各类风险区,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引导完善“5+8”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聚焦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问题,开展咸宁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专题研究,组织编制《中心城区交通品质提升规划》等规划,印发《关于加强商住开发项目停车泊位配置管理的通知》,代拟《咸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停车泊位管理办法》,引导完善公共服务、交通路网,着力破解“停车难”问题。

三是塑特色品牌。以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为抓手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新路径,谋划和举办公园城市标准论坛。紧扣“生态、生活、美学、文化、发展、社会”六大价值明确公园城市的建设路径和方法,启动《咸宁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开展公园化特色小(城)镇研究、公园化美丽乡村研究,研究制定《公园化特色小镇建设导则》《公园化美丽乡村建设导则》。

四是建生态社区。组织开展公园社区体检,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编制《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标准》等标准及专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体检+治病”系统性城市专项整治方案。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生态花园”建筑建设的通知》,鼓励开发企业利用建筑开敞的阳台、平台、露台等空间建设垂直绿化、空中花园,推进实现改善人居环境和丰富建筑外立面绿化景观。

五是促公服配建。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咸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关于加强商住开发项目社区邻里公共服务中心规划管理的通知》等,提出8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在规划设计条件下达、规划方案技术审查、工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并采取未按规划许可情况配套建设到位或未按规定移交的一律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等措施。

六是建数据超市。启动智慧咸宁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完成地理国情普查、土地利用现状、原国土空间相关规划、地政(预审选址、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工程许可、竣工核实)、矿政(采矿、探矿、开发利用)等71类数据处理入库,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业务版)和天地图•咸宁(公众版)部署,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超市”初步形成。与咸宁市大数据平台充分结合后,可逐步形成智慧咸宁应用统一的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共同为咸宁市各行各业信息化建设提供信息资源服务。


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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