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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处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8-03 09:12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专项规划处
机构职能:

承担全市各类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设施专项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综合交通、轨道线网、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全市重大专项规划和标准规范。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和市区重大市政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等工作。指导区、县(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 罗鹏飞
公开电话: 0571-8525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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