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朱秀昌、张芹昌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星海云庭花园32幢3单元501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21)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33927号、浙(2021)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33926号。
权利人:胡海杰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杭柏城11幢1单元1002室 , 不动产权证号:浙(2021)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50954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一楼,联系电话:0571-86225309)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