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权利人:蔡春燕,不动产坐落:海潮御品公寓12幢1602室,受托人:江雪燕,公证事项:委托办理转移登记,公证书编号:(2022)厦证内字第41973号,公证处:福建省厦门市公证处,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权利人:黄昌柯,不动产坐落:西湖区滨之澜苑二区6幢2单元502室,受托人:孙庆岭,公证事项:委托办理出售不动产,公证书编号:(2022)苏宜证字第7233号,公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宜兴市公证处,公告期15个工作日。
3、出让方:杭州昊元置业有限公司,受让方:祝森生、许晶宇、许雪荣、王建玲,不动产坐落:之江时代中心4幢1009室,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公告期15个工作日。
4、出让方:杭州昊元置业有限公司,受让方:程蔚、贺宝青,不动产坐落:之江时代中心4幢907室,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公告期1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