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权利人:柯楠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湖城玉屏湾4幢1单元2801室,不动产权证:浙(2021)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0080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2899)
2、权利人:王莉 不动产坐落:余杭区五常街道华元美林公寓22幢2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18865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2899)
3、权利人:张梅君 周启舟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西花庭11幢2单元6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杭余商国用(2016)第33628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2899)
4、权利人:钟一宁、沈亚勤 不动产坐落: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6幢434室,不动产权证: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5191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2899)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