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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杭登公字[2022]临87号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1-30 14:09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杭州星澳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润大厦107室, 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69942号。

 

权利人:杭州星澳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润大厦101室, 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69943号。

 

权利人:杭州星澳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润大厦109室, 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69421号。

 

权利人:杭州星澳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润大厦108室, 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69941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一楼,联系电话:0571-86225309)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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