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杭州市第八批34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为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依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要求,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杭州市第八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以下简称《图则》)。《图则》于2022年11月18日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图则》即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为补充,同时具有法律效应。内容包含有历史建筑的基本信息、保护本体、价值等;还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提出相应保护利用管理要求。
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均属于城市紫线管理范畴。其中,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任何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高度、体量、色彩、风格应充分考虑与历史建筑相协调,毗邻的新建建筑高度应朝历史建筑方向渐次降低,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建筑层高同历史建筑层高一致)。同时,基于每处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实际需要,在保护好历史建筑的前提下提出相应的活化利用建议。
《图则》中涉及上城区9处历史建筑,其中清代建筑2处,民国时期建筑7处;建筑现状类型为居住建筑,目前均继续延续其原有使用功能。《图则》的推出对于这些历史建筑的保护具有现实的指导和约束意义。
上城区第八批历史建筑空间分布示意图
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如下:
(历史风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