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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杭登公字[2022]余11号)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2-23 15:37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权利人:李爱玲、施文,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亲亲家园紫阳坊3幢1503室,不动产权证书: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60228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吴家门路8号,电话0571-88583110)。 

1、权利人:孟君辉,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屏惠家园7幢1单元302室,不动产证号:余房权证瓶经移字第14273993号、杭余商国用(2014)第04792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0号瓶窑市民之家,联系电话:0571-86160691)。 

1、权利人:贺乐桦,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6幢638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1660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未来科技城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8607316)。 

1、权利人:周恩琪,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溢绿苑64幢2单元1701室,不动产证号: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03289号。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未来科技城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860731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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