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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647/2022-00609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02-08
文  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2-08 11:48 浏览次数:

2021年,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杭州”重要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扛起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

一、2021年度工作推进情况

(一)突出改革驱动,依法优化政府履职能力

1、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以“土地码”赋能审批提效,工业用地100%带码运行,从企业拿地到不动产房地首次登记,审批材料由142件减少到28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平均用时20分钟二是不动产登记推出“新房交付即交证”,24小时全天候自助办证,切实提升改革获得感、服务体验感。该项服务入选全市第一批“民呼我为”最佳实践案例。

2、助推“无证明”服务事项。统筹全市系统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减少证明材料此次行动涉及我市证明材料共计6373件,事项类别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公共服务等。目前全市系统办件材料“无证明”化工作已全部调整到位。

3、推行数字化监管方式。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双随机监管方面,全年系统共制定抽查任务95项,检查183户次;执法监管方面,全面实现监管事项覆盖率任务按时完成率掌上执法率三个100%。

(二)突出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聚焦重点领域立法。全年完成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1件、局发规范性文件5件,代市政府拟稿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推动出台全国首个省会城市不动产登记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由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

2、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配合开展涉行政处罚、涉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领域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全年废止市发规范性文件6件,宣告失效1件,废止局发规范性文件7。下发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强化文件督办机制。

(三)突出决策为民,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推进重大决策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2021年5月11日,我局召开《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并将相关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示和反馈。三是加强决策风险评估。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社会稳定可能造成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律纳入风险评估范围,2021年,我局已在规划编制、土地征收、房屋补偿等领域的立法、执法环节中开展评估,通过风险预估、措施制定,进而提高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重点领域执法评查。6月起,我局先后组织开展全市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建设用地审批、征地房屋补偿、土地权属争议裁决等重点执法领域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完善执法规范和要求。在2021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中,我市2本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优秀案件

2、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8月,我局印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任务分解表》,在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查、执法信息化和组织保障等方面,明确责任主体,量化任务指标,实现清单化管理。

3、推进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邀请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大学教授、律师、基层干部等13人组建特邀执法监督员队伍,以实现对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开展综合监督,为完善政策文件、优化执法程序提供意见建议,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的

(五)强化以案治本,切实化解行政争议

1、提升行政争议调解质量。一是突出全程调解。我局通过案前调解实现行政争议案件减量19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发案量下降30%。二是突出预警处置。7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案件败诉预警处置机制的通知》,确立自我纠错机制,要求遵循负责人包案、方案研讨、纠错全过程留痕等工作原则该机制运行以来共有6起案件通过自我纠错得到实质化解三是突出内外联动。在复杂、疑难案件化解中,充分发挥与职能部门、地方政府间的协助配合,统筹各方力量获得1+1>2的行政合力全年共实质化解争议29件,其中,行政复议调撤率近30%

2、推动行政裁决示范建设。为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6月,我局“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标准化建设”纳入市级行政裁决工作示范项目。同时,该项建设也一并作为全省系统唯一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项目。根据省、市两级要求,我局已于10月底完成实施方案制定、案卷评查及业务指导手册编制等工作。

(六)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聚焦机关干部这个“大多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年度组织开展法律业务学习培训6次,旁听庭审活动3次。其中,围绕新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先后组织多场培训及讲座,全系统干部职工参训达1200人次。制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组织败诉败复典型案例汇编,发挥案例对日常工作的指导作用。

2、不断推进普法宣传多样化、示范化。利用“土地日”“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1年,我局荣获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我市杭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西湖区兰里研学大本营成功入选第一批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以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提升局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为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创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2、深入践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省、市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全市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局党组书记、局长听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项汇报2次,局分管领导召开法治专题工作会议3次。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累计出庭31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1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显著提升。

、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2021我局通过调解实现案件减量成果明显,但行政案件总量仍位居市级各部门前列,行政争议的数量仍然较多,说明系统内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有待加强、业务水平还需要提高、程序意识还需要加强。二是行政争议类型较为集中。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类行为较易引发行政争议,复议、诉讼案件分别占比近70%、42%。同时,该类案件也较易引发群体性争议及批量案件,维稳及发案量上均存在明显压力三是土地审批案件应诉能力有待提升。随着省政府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以及征地诉讼应诉分级办理规则的下沉,对应诉人员的庭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系统内业务人员不熟悉庭审技巧、法制人员不熟悉业务的矛盾比较明显。

、2022年的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注重立法引领和推动

强化政策系统集成和创新做好《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等工作,通过建立公示、例会、通报、联审、考评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清理工作机制。对当前部分规范性文件条文与上位法冲突、管理手段与实践脱节、自由裁量基准滞后等问题,加强政策融合,开展论证和启动修改程序。

(二)探索多元治理锚定两控一稳一升”目标

一是在现有争议案件全程调解模式下,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机制。扩大与各级法院、复议机关协同配合,借力府院联席会议等机制,适时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专场,通过对共性问题的互动研讨,力求与案件审理机关达成共识,促进发案量和纠错率的下降。

二是充分发挥局调解委员会作用,扩大和优化调解委员会成员结构。落实《杭州市社会矛盾多元解决办法》,依托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展案件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实质化解争议。

三是实现行政争议处置分流。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分流阀”作用,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裁决标准化建设工作,突出示范点的示范效应,注重权属争议裁决工作方式的推广和应用。积极探索林地权属争议、矿业权权属争议等裁决工作,打造属于杭州市特色的权属争议化解品牌名片。

(三)加强执法外部监管,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我局相关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正当性以及裁量适用正确性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抽查、专项督查等现场执法检查,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

(四)培育宣传示范阵地,提高法治宣传水平和效果

落实《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宣贯方案,确保自然领域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创建并依托基层普法阵地,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规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活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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