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服务领证窗口,年已七旬的市民孙阿姨激动地接过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据悉,这是富阳区不动产首次颁发的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该项惠民政策在富阳正式落地实施。
真实案例带你走近居住权

3月31日,七十多岁的孙阿姨和自己的妹妹前来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经了解,孙阿姨的儿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照看孙阿姨一直都是妹妹和外甥。早在去年,孙阿姨便把自己名下的住房过户给了外甥。“赡养我的一直都是他们,这套房屋给他们也是我的一点心意,但是我百年之后,也想给我儿子住房提供一定的保障,不至于‘无家可归’,居住权设立能让我心安,”孙阿姨眼中含着泪说道。小时候因生病而丧失自主生活能力的儿子,是她心里放不下的牵挂。
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孙阿姨提供了不动产证书、居住权合同、身份证明等必要材料。短短半小时后,一本还带着温度的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交至孙阿姨手上。“事前咨询的时候,你们就告知得非常详尽,到柜台来办理,效率也很高,真的太感谢你们,”孙阿姨向办事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儿子作为居住权人,可以一直在这个房子里无忧无虑居住终老,一位老母亲连年的担忧,随着居住权政策的落地实施,终于烟消云散。
不动产登记相关负责人表示,居住权登记的落地实施对一些矛盾纠纷的解决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下一步将会制定办事标准,优化登记流程,组织专员进行居住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服务质量,深刻贯彻“房住不炒”政策,让“居者有其屋”,为杭州打造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助力。
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是《民法典》中居住权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而言之就是:“房子不归我,但是我却可以居住”。居住权人唯一享受的权利就是在这房子里可以居住,但是不可以处置房屋,比如出租、抵押或者买卖。无特别约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可以前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注销登记。

法律是社会生活和物质基础最基本的反映,因此居住权在我们生活中有迹可循。不少父母可能有这样的担忧:自己辛苦大半生的房子如果过户给儿女,子孙如果将来不孝顺,那可怎么办?随着居住权登记的落地实施,隔代隔阂与类似的担忧便迎刃而解。在以房养老问题、离婚析产、拆迁安置房屋纠纷等方面,居住权的设立可以更好地“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