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杭州市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年9月全面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三调”工作历时3年,汇集了93万余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23844.53公顷(185.77万亩)。其中,水田102225.52公顷(153.34万亩),占82.54%;旱地21619.01公顷(32.43万亩),占17.4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7605.39公顷(116.4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2.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7874.83公顷(26.81万亩),占14.4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018.05公顷(24.03万亩),占12.9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272.33公顷(15.41万亩),占8.2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073.93公顷(3.11万亩),占1.67%。
(二)园地96660.91公顷(144.99万亩)。其中,果园34242.69公顷(51.36万亩),占35.43%;茶园28379.75公顷(42.57万亩),占29.36%;其他园地34038.47公顷(51.06万亩),占35.21%。
(三)林地1100720.35公顷(1651.0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09320.33公顷(1213.98万亩),占73.53%;竹林地177260.27公顷(265.89万亩),占16.10%;灌木林地47153.79公顷(70.73万亩),占4.28%;其他林地66985.96公顷(100.48万亩),占6.09%。
(四)草地5277.93公顷(7.92万亩)。
(五)湿地1068.77公顷(1.60万亩)。其中内陆滩涂1036.66公顷(1.55万亩),占97.00%;灌丛沼泽32.11公顷(0.05万亩),占3.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2418.36公顷(273.6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7801.20公顷(86.70万亩),占31.68%;建制镇用地33759.63公顷(50.64万亩),占18.51%;村庄用地84197.79公顷(126.30万亩),占46.16%;采矿用地3616.48公顷(5.42万亩),占1.9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043.26公顷(4.56万亩),占1.67%。
(七)交通运输用地34816.87公顷(52.2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904.99公顷(2.86万亩),占5.47%;轨道交通用地960.37公顷(1.44万亩),占2.76%;公路用地19470.30公顷(29.21万亩),占55.92%;农村道路11093.84公顷(16.64万亩),占31.86%;机场用地1075.78公顷(1.61万亩),占3.09%;港口码头用地309.69公顷(0.46万亩),占0.89%;管道运输用地1.90公顷(0.003万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2943.24公顷(199.4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6782.81公顷(70.17万亩),占35.19%;湖泊水面1283.93公顷(1.93万亩),占0.97%;水库水面55265.32公顷(82.90万亩),占41.57%;坑塘水面24939.24公顷(37.41万亩),占18.76%;沟渠1866.95公顷(2.80万亩),占1.40%;水工建筑用地2804.99公顷(4.21万亩),占2.1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好“三调”在保护耕地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