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杭登公字[2022]余4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25037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43347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30167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2年 5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