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
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塘栖镇重阳路59-77号塘栖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71-86372276 ),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出让方:杭州余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受让方:顾仙霞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西苑小区16-1幢3单元701室。(权利转移)
落款单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时间:2022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