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杭登公字[2022]临4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107265号
2、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2079950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