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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647/2022-65506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05-09
文  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5-09 15:2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

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


为推进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探索开展城市国际化建设,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2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以下简称“三个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亚运保障和全市经营性用地做地收储出让工作,统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打造产业兴盛、共享幸福的新天堂,为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要素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保障。围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落实“多规合一”,加快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的空间结构。坚持做优主城、做强副城,精心打造重点城市单元,提升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地等多中心城市能级,保障未来科技城、钱江新城二期、钱江世纪城、大城北等重要功能区块发展以及地铁TOD、未来社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形成更多兼具国际范与江南风的高品质空间。

(二)坚持供需平衡,优化供应结构。统筹平衡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出让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加大产业用地出让力度,建立产业用地出让和住宅商服用地出让联动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统筹推进商品住宅用地和保障性住房供应,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管理要求。结合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改善要求,精准供应商服用地。

(三)坚持节约集约,强化存量盘活。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城市空间立体开发,持续增加地铁上盖及TOD地块供应。统筹实施“三个计划”和存量土地盘活,有序促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四)坚持滚动开发,强化统筹推进。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拓宽政府土地储备深度和广度,形成以储保供、以供促储的良性互动,同步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等全类型建设用地收储工作,统筹经营性用地做地收储出让、片区整体开发和后备资源调查。

(五)坚持数字赋能,提升治理水平。依托“空间智治”基础平台,建立空间数据库,实现“图数一致”,增强计划编制科学性,保障计划执行精准度,深入落实“项目布局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三、范围及时间

本计划编制范围为杭州市域。计划期为1年,即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2022年全市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三个计划”。

1.出让计划。

2022年全市计划出让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328宗,共计15782亩。详情如下:

区域

出让计划

宗数

面积(亩)

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主城区

77

2772

33

1761

44

1011

萧山区

39

2620

25

2096

14

524

余杭区

43

2809

25

2082

18

727

临平区

25

1648

15

1437

10

211

钱塘区

23

1137

15

974

8

163

富阳区

36

1552

15

1142

21

410

临安区

22

1150

15

1000

7

150

市区小计

188

10916

110

8731

78

2185

桐庐县

26

792

7

403

19

389

淳安县

24

663

7

362

17

301

建德市

13

639

8

484

5

155

“两县一市”小计

63

2094

22

1249

41

845

总计

328

15782

165

11741

163

4041

备注:1.主城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下同;

          2.出让计划含本年度已经出让成交的住宅、商服用地。

2.收储计划。

全市计划收储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389宗,共计19111亩。其中,主城区79宗3436亩,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263宗13143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47宗2532亩。

3.做地计划。

全市计划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做地1968宗,共计122227亩。其中,主城区772宗29297亩,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1140宗87536亩,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56宗5394亩。

(二)2022年全市工业用地“三个计划”。

2022年全市计划出让工业用地245宗,共计10490亩;计划收储工业用地237宗,共计12679亩;计划工业用地做地309宗,共计17487亩。详情如下:

区域

出让计划

收储计划

做地计划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上城区

2

35

1

13

10

186

拱墅区

7

181

0

0

17

524

西湖区

3

230

4

210

21

1645

滨江区

12

238

7

266

76

2536

主城区小计

24

684

12

489

124

4891

萧山区

46

2157

67

2260

52

2877

余杭区

18

893

18

1306

10

728

临平区

18

828

31

1652

21

1489

钱塘区

19

1871

28

2185

28

2560

富阳区

62

1466

32

2489

30

2362

临安区

20

721

6

109

9

826

市区小计

183

7936

182

10001

150

10842

桐庐县

19

780

13

1317

12

778

淳安县

7

312

2

94

0

0

建德市

12

778

28

778

23

976

“两县一市”小计

38

1870

43

2189

35

1754

总计

245

10490

237

12679

309

17487

(三)2022年市区出让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安排。

市区计划安排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5宗212亩,纳入2022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

(四)2022年出让计划涉及地铁上盖及TOD地块安排。

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中,安排地铁上盖及TOD地块14宗1913亩。

五、有关要求

(一)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前,公租房配建指标在规划条件中进行明确,规划条件中未明确配建指标或配建指标调整的,由市住保房管局核准配建指标后再予以收储出让。

(二)经营性用地“三个计划”地块,应纳入杭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进行项目策划生成,并由土地储备机构和做地单位共同申请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发改部门不再另外批复“政府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准备计划”。

(三)将列入出让计划的经营性地块信息在“读地云”平台上统一发布,加大“云”上地块的招商推介力度。工业用地通过“一地一码”平台进行取码、赋码后,在“读地云”发布公告,实现全市工业用地带码出让。

(四)计划出让的地块,要提前录入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出库供应时由系统配发电子监管号。供地方案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关联出库电子监管号,未关联的不得出库供应。

(五)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40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3号)相关规定,本通知范围内的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均纳入2022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结合旧城区改建项目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项目实施,做地单位据此办理相关征收手续。

(六)本通知发布后,市区经营性住宅用地出让将围绕出让计划明确的地块,分期“集中公告、集中出让”。

(七)主城区各做地主体“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收入拨付政策”享受依据,由市委市政府另行明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市)政府及各做地主体要高度重视经营性用地做地、收储和出让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通盘考虑、统筹推进。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工作部门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挂图作战,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

(二)细化项目推进。各做地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计划内每宗地块每个环节进行认真调查,提前谋划和安排推进路径,制定做地、收储、出让的计划表,明确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细化做地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确保高质量完成做地任务。

(三)深化协同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做地收储出让协同保障服务机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协同市发改、经信、生态环境、建设、住保房管和园文等部门,做好做地单位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市级相关部门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会和工作座谈会等方式,交流和总结做地经验,提高一线做地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与素质。

(四)严化目标考核。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统筹推进要素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压实各区、县(市)政府及各做地主体考核任务,通过实际出让和收储任务联动,工业用地出让和住宅、商服用地出让联动等方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要素支撑。


附件:2022年度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储和做地计划汇总表.xls

          2022年度市区出让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安排.xlsx

          2022年度市区经营性住宅、商服用地出让计划涉及地铁上盖及TOD地块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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