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被继承人:许笑玉、谭永皎,继承人:谭丞超,不动产坐落:大关公寓3幢1101室,公告期60日。
2、被继承人:郑光喜,继承人:郑敏,不动产坐落:都市枫林公寓9幢701室,公告期60日。
3、被继承人:郑光喜,继承人:郑敏,不动产坐落:北景莲趣苑3幢405室,公告期60日。
4、被继承人:余源松,继承人:余小华,余淑华,余秀华,不动产坐落:保俶路193号18幢03室,公告期为60日
5、被继承人:吴金荣、隋秀兰,继承人:吴建华、隋娟,不动产坐落:环西新村6幢7号门401室,公告期为60日。
6、被继承人:张敏珍,继承人:何炜,不动产坐落:大世界五金城22幢220室,公告期60日。
7、被继承人:祝焕美,继承人:祝海生,不动产坐落:复兴南苑6幢1单元102室,公告期为60日。
8、被继承人:沈国樑,继承人:张松琴,不动产坐落:钱塘区铭和苑桂雨坊2幢1单元401室,公告期60日。
9、被继承人:沈国樑,继承人:张松琴,不动产坐落:近江家园·七园4幢904室,公告期60日。
10、被继承人:祝沛根,继承人:王珠亚,不动产坐落:清泰街481号507室,公告期60日。
11、被继承人:施旺,继承人:任伊玢,不动产坐落:凤山花苑1幢2单元1602室,公告期60日。
12、被继承人:吴梅茶、郑宝庆,继承人:郑莉、郑敏、郑林、郑捷,不动产坐落:凤凰南苑1幢2单元2802室,公告期60日。
13、被继承人:吴梅茶、郑宝庆,继承人:郑莉、郑敏、郑林、郑捷,不动产坐落:凤凰南苑6幢1201室,公告期60日。
14、被继承人:谢斌、周世华,继承人:谢建中、谢建华、谢军、谢海燕,不动产坐落:江城路399号2单元402室,公告期60日。
15、被继承人:曹德法,继承人:曹裕强,不动产坐落:复兴北苑1幢1单元601室,公告期60日。
16、被继承人:潘毅,继承人:潘硕、禹林红,不动产坐落:钱塘区保利天地中心7幢1205室,公告期60日。
17、被继承人:王有宝,继承人:王思良,不动产坐落:钱塘区多蓝水岸小区蓝波苑8幢2单元201室,公告期60日。
18、出让方:林星跃,受让方:严杏娟,不动产坐落:丽景苑3幢(车库)2号。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19、被继承人:程秉忠,继承人:程澍,不动产坐落:体育场路470号2单元201室,公告期60日。
20、被继承人:程秉忠,继承人:程澍,不动产坐落:中山北路562号401室,公告期60日。
21、被继承人:马家金,继承人:沈月星,不动产坐落:秋涛南苑3幢1单元301室,公告期60日。
22、被继承人:张玲娟、叶挺秀,继承人:张乐群,不动产坐落:求是村73幢5单元210室,公告期60日。
23、出让方:杭州昊元置业有限公司,受让方:龚佩琦、严旭峰,不动产坐落:之江时代中心4幢1207室,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11-30 1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