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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647/2023-00500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2-06
文  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2-06 15:42 浏览次数:


2022年,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2022年度工作推进情况

坚持立法引领,注重法制建设和保障

1.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完成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1件《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2022年2月1日起施行。认真落实部法规司调研“田长制”和耕地保护工作,为起草完善《耕地保护法》提供杭州经验。

2.积极申报立法项目。加对征地制度改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的调研,制定《立法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局领导每月召集会议梳理研究立法过程存在的问题,重点组织对调研内容及相关意见建议进行论证,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草案文本,报送了正式项目《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修订)和调研项目《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3.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定了《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计划表》,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定程序,局发文件实行审查“全覆盖”。对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落实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要求。全年共审查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选取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征补配套文件进行了视频解读。

(二)注重统筹谋划,依法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9月,我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规划编制计划进度的通知》,督促各编制主体细化项目推进计划节点。各规划编制主体按照编制计划统筹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全过程在线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编制项目进度。根据上级有关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我局积极筹备,系统谋划“规划编制攻坚年”行动,立足在新的一年推进规划全覆盖,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和重大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对涉及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的中长期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示,依法开展公众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强化源头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聚焦典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收集梳理了全系统近五年行政应复应诉典型案例,编制了《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典型案件法律评析报告》。进行法律评析,提出行政建议。针对行政案件高发领域,确定了行政许可与批后监管、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处罚及违法用地(建筑)认定查处、行政履职与信访、土地出让及后续监管、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和不动产登记七大类主题,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研讨分析暨业务培训会,全系统共800余人次参会讨论。每次会议均由市局、分局、县(市)局共同参加,分析典型案例,研判疑难问题,邀请法律顾问现场点评、现场释疑。会后形成《工作建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日常管理,严防同类案件再发生败诉情况。“以案治本”效果突现,行政诉讼发案量明显下降,从2020年99件降到2022年的68件。

2.动态预警,行政争议案件实现了“零败复零败诉”的突破持续开展周报月报分析、败诉案件预警和行政争议高风险案件销号管理工作每周在系统内通报案发量、败诉率、案件调解等指标,每月在系统内通报排名,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按化解情况实行“红黄黑榜”动态管理,责任到人。败复败诉案件大幅下降,全年实现了行政争议案件“零败复零败诉”的突破

3.跟踪晾晒,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力度。与市司法局、市各基层法院建立案前调解工作机制6月,我局与上城法院共建“共享法庭”,前置调解环节,坚持“应调尽调”原则,积极组织案件联络员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对各责任单位的调撤率进行排名晾晒明确调解承办人和包案分管领导,在复杂、疑难案件化解中,充分发挥与职能部门、地方政府间的协助配合,统筹各方力量获得1+1>2的行政合力。年共实质化解争议25

4.高度重视,机关负责人出庭全覆盖。截至12月31日,市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46次。在保出庭率的基础上,每件案件开庭前,由局法规处会同责任单位、律师共同研究案情,并向出庭机关负责人进行汇报,出庭出声,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省市部署,对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回头看”,提出拟废止的文件8件

2.整合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部署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市局完成了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等5项试点工作,为推动全国营商环境优化、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自然资源报刊登了具体做法,部法规司予以了充分肯定。

3.完善标准,创新执法监管。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修订了《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落实部、省柔性执法要求推广应用省“天巡地查”场景运用系统,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培训,完成数据接入。依托“天巡地查”场景,以项目化形式纳入市级耕地卫片开展每月一次自主监测,违法行为同步纳入督察推动整改。

4.推动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在总结工作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省合法性审查与行政裁决“最佳实践”培育试点案例评选活动,撰写了《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制度研究》。“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标准化建设”成功纳入2022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要成果。

(五)强化法治宣传,做好“八五”普法

按照《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序开展工作,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学堂、旁听庭审等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5次,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4次。结合12·4宪法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组织宪法宣誓和普法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权威,加深对耕地保护、土地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理解。杭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通过拓展普法形式、完善普法设施、丰富普法内容,积极提升宣传实效。西湖区兰里研学大本营自然资源普法阵地正式揭牌,是继杭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之后,杭州市又一个对外开放的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预计每年接待参观人员12000人次。

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对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要求,当前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1.审批集成服务尚需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多个部门的职权内容归并导致审批边界不够明晰因此,为提升审批的科学性和全面性,需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数据运用,实现“一张底图”的动态调整。

2.行政争议高发风险依然存在。受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规划核实领域行政争议案件成为案件新的增长点。此类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利益重大,较易形成群体性案件且争议化解难度大。此外,在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领域尚存在败复败诉风险。

3.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出现例如委托证明手续不完善,法律法规条文引用不完整、档案制作不规范等问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以及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需提高评查频次、明确评查指标,加强外部协同监管。

4.文件制定审查把关还可以更加全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方面,在公开征求意见、政策解读、主动公开等环节偶有瑕疵存在。内容审查上,对公平竞争审查还不够重视,尤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新增政策措施(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的审查存在缺位,需不断强化文件制定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全面审查力度。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落实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总抓作用,提高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建设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研究年度法治建设要点、立法进程、规范性文件清理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例会,围绕“两高一低”整治、不动产登记、依法履职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分析问题及原因,明确责任,形成改进措施。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安排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落实述职述廉述法工作,认真履行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营造领导干部率先厉行法治、带头尊崇法治的良好氛围。

2023年的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集成创新,注重立法引领和推动。继续做好《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的调研修订工作,总结杭州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要求,创新亮点。进一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更新等工作,通过计划制定、常规例会、结果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快进度,提高质量,对当前部分规范性文件条文与上位法冲突、管理手段与实践脱节、自由裁量基准滞后等问题,加强政策融合,开展论证和启动修改程序。

         (二)进一步坚持规划先行,扎实推进规划编制攻坚行动为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和落地,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规划编制攻坚年行动,坚持全市统筹、区县主体、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加快完成各级总规、关键领域专规、重点发展产业平台详规等规划编制。通过队伍建设、考核评价、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高质量开展规划编制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三)进一步推进多元治理,锚定“两高一低”整治目标。一是在现有争议案件全程调解模式下,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机制。扩大与各级法院、复议机关的协同配合,借力府院联席会议等机制,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专场,通过对共性问题的互动研讨,力求与案件审理机关达成共识,促进发案量下降。二是充分发挥败诉预警和行政调解合力。对于可能败诉案件全力以赴主动纠错或矛盾化解,避免败诉结果。每季度召开一次典型案件分析会,突出对某一领域的个案剖析查找问题不足,引导各分局贯彻依法行政要求,落实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三是开展土地审批案件应诉能力提升行动。通过观摩庭审、专题培训、个案指导等形式,提高各分局的征收业务骨干和法治骨干的应诉水平,切实承接好征地诉讼案件的分级办理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被纠错案件“回头看”工作,针对应复应诉中反映出的短板问题,例如信访与履职边界、不动产登记中的“三假”问题,研究出台操作细则。加大法律顾问服务深度与支撑力度,明确律师参与审查重大决策、信访回复、信息公开答复的数量,提出法律意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要求,规范局网站依法公开的执法信息发布。

(五)进一步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以省自然资源厅命名2个自然资源普法阵地为契机,大力支持各地开展普法阵地创建,打响自然资源普法阵地联盟的品牌,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规制度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纠纷化解、公共服务开展各类专项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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